1、補特伽羅(pudgala)譯義為數取趣,不斷在生死中受生的個體。
無論是自己,別人,畜生,都有身心和合的個體,都可說有世俗假我的(受假)。但眾生不能悟解,總以為是實體性的眾生在輪迴,就成為補特伽羅我執。
2、薩迦耶(satkAya)薩迦耶,是積聚的意思。
在自己的身心和合中,生起自我的感覺,與我愛、我慢的特性相應,與他對立起來(名假)。這是根本沒有的妄執──薩迦耶見。
從凡情所執的我來說,不外乎『即蘊計我』,『離蘊計我』二類。然以正理觀察起來,自性有的我,不能說即是五蘊的。我到底是什麼?一般所說的:我走、我拿、我歡喜、我想像、我作為、我認識,都是不離身心──五蘊的。
一般的我執,都是執蘊為我的。但五蘊是眾多的,生滅無常的,苦的,這與我的定義──是一、是常、是樂,並不相合。如真的五蘊就是我,那就不成其為我,要使大家失望了。
一般宗教家,經過一番考慮,大都主張離蘊計我,認為離身心──五蘊外,別有是常、是樂,微妙而神秘的我。但以正理推求,也決非是離蘊而有我的。因為離了五蘊,就怎麼也不能形容,不能證明我的存在,不能顯出我的作用。怎麼知道有我呢?眾生的執我,都是不離身心自體的,並不如神學家所想像的那樣。
(1)相屬:相屬,如部下的屬於長官;以為五蘊是屬於我的,是我的工具。我利用了足,就能走;利用了眼睛,就能見;利用意識,就能明了認識。
(2)相在:相在,如人在床上。如我比五蘊大,五蘊就在我中;如五蘊比我大,我就存在於五蘊中。
(3)相屬和相在具不能成立:這既然都是離蘊計我的不同解說,當然也不能成立。所以,不是相屬的,也不是相在的。
這都是同時存在,可以明確的區別出來。但執相屬,相在的我執,如離了五蘊,怎麼也不能證明為別有我體,所以都不能成立。
經這樣的觀察,故知是無我的,並沒有眾生妄執那樣的我體;我不過是依身心和合相續的統一性,而假名施設而已。我執本不出這二類,後來佛法中的犢子部等,執有『不即蘊、不離蘊』的不可說我,這是誤解世俗的施設我為自相有,『執假為實』的分別妄執。
我空與法空,在般若經論中,常常是互相證成的。我空,所以法也是空的;法空,所以我也是空的。依此,若了達眾生而無有我,那何得有我所法呢?
(1)我所有法:如我的身體、財產、名位,凡繫屬於我的,就是我所有的法。
(2)我所依法:五蘊、六處、六界、六識,都是我所依的法。
2、無「我」,就沒有「我所」,所以「我空」也就「法空」了。反之,諸法的自性,似乎是真實的,尚且是空的,何況那依法而立的我?這更不消說是空的了。
四、聲聞道行者除通達我空,是否亦通達法空? 試述不同宗派的主張?
1、本頌,含有非常的深義,唯有大中觀者,才能如實的開顯,貫通。這是說:佛在聲聞法中,多說無我;明說法空的不多。因此在佛法的流傳中,就分為二派:
西北印的說一切有系:以為佛但說無我,法是不空的。(如毘曇系)
中南印的大眾系:佛說我空,也說法空。(如《成實論》)
瑜伽宗:小乘但說我空,大乘說我法二空。(近於西北印的有部系)
中觀宗:小乘有我法二空,大乘也是我法二空。(近於中南印的學派)
1、『小乘弟子鈍根故,為說眾生空。……大乘弟子利根故,為說法空』『不大利根眾生,為說無我;利根深智眾生,說諸法本來空』。
大小乘經,確是明顯如此的。但這不能說聲聞弟子沒有法空,因為,『若了了說,則言一切諸法空;若方便說,則言無我。是二種說法,皆入般若波羅蜜相中。以是故佛經中說:趣涅槃道,皆同一向,無有異道』。
這明白說破了:眾生空的無我與法空,只是說明的顯了一些,或含渾一些,其實都是般若正觀,一乘一味的解脫道。
2、所以說:『我我所法尚不著,何況餘法?以是故,眾生空,法空,終歸一義』。這是說:能得無我我所的,一定能通達法空。因為觀空的意義,都是無自性。觀我無自性而達我空,如以此去觀諸法,法當然也是空的。
不過,『聲聞者但破吾我因緣生諸煩惱,離諸法愛,畏怖老病死、惡道之苦,不復欲本末推求了了,壞破諸法,但以得脫為事』。這就是急求證悟,直從觀無我我所入手,不再去深觀法性空了。
但這是不去再深求(佛也不為他說法空),而決不會執法實有的,如『若無眾生,法無所依』;『無我我所,自然得法空』。
3、聲聞的無我,是可以通法空,而不與法空相違反的。依《中論.觀法品》的開示,雖廣觀一切法空,不生不滅,而由博返約的正觀,還是從無我我所悟入。這正是生死的癥結所在,出世的解脫道,決不會有差別的。不過根機不同,說得明了或含渾些,廣大或精要些而已。
4、凡是通達我空的,一定能通達法空;可以不深觀法空,不開顯法空,而決不會堅執自性有而障礙法空的。如執法實有,那他不但不解法空,也是不解我空的;不但不除法執,也是不除我執的。所以經上說:『若取法相,即著我、人、眾生、壽者;若取非法相,即著我、人、眾生、壽者』。
龍樹論也說:『若見陰不實,我見則不生。由我見滅盡,諸陰不更起。……陰執乃至在,我見亦恒存』。
誰說聲聞聖者,知我空而說一切法實有呢?不解法空,不離法執,誰說能離我執呢?
這可以推知:佛說本來一味,只是淺者見淺,深者見深,淺深原是一貫的,到了偏執者手裏,才分為彼此不同的解行。
1、空,是要觀眾生與一切法都是性空的。龍樹繼承佛說的獨到精神,以為初學的,應先從觀身下手。這有什麼意義呢?因為生死是由於惑、業,惑、業由於分別,這已如上面說過。此惑亂的妄分別,是由於心。從人類,眾生能發心學佛的來說,心又是依於身的。
2、從依心而起惑造業來說,佛法分明為「由心論」的人生觀;重視自心的清淨,當然是佛法的目的。然心是依於身的,此身實為眾生堅固執著的所在。貪、愛、喜、樂阿賴耶,所以生死不了;而阿賴耶的所以愛著,確在「此識於身攝受藏隱同安危義」的取著。
1、人類在日常生活中,幾乎都是為了此身。身體是一期安定的,容易執常,執常也就著樂、著淨,這是眾生的常情。
2、反而,心是剎那不住的,所以如執心為常住的,依此而著樂、著淨,可說是反常情的。這只是神學與哲學家的分別執,論稱為「如梵天王說」,也就是婆羅門教的古老思想。所以,如眾生專心染著此身體,是不能發心,不能解脫的大障礙,是故先應該觀身。
(三)佛說的道品以觀身為先,再觀身心世界的一切法空
1、佛說的道品,以四念處為第一,稱為「一乘道」。四念處又以觀身為先,觀身不淨,觀身為不淨,苦,無常,無我,就能悟入身空。
2、對身體的妄執愛著,能降伏了,再觀身心世界的一切法空──無我無我所,就能趣入解脫。
1、大乘行者,以無我無我所的正觀,觀察內而身心,外而世界,知道這一切都是似有真實而無自性的。觀我無自性,名我空觀;觀法無自性,名法空觀。由於空觀的修習成就,能離一切法的戲論相,也就不於一切而起我我所執。因此,盡息所有的諸分別,無漏的般若現前。所以說:「諸法不生故,般若波羅蜜應生」。又如說:「語言盡竟,心行亦訖。不生不滅,法如涅槃」。
2、現證的般若現前,就是契入一切法的真實相;這名為空性,法性,法界,真如等,都只是假立名言。這實是超脫一切分別妄執,超越時空性,質量性,而證入絕待的正法。
答:同樣的無我無我所,那二乘與佛菩薩有什麼分別呢?
1、悟入『無分別性』,依《華嚴經.十地品》說:這是二乘所共得的。《般若經論》也說:『二乘智斷,即是菩薩無生(法)忍』。
2、但菩薩有菩提心,大悲心,迴向利他,以本願力廣度眾生,這怎能與二乘無別!〔共般若〕這是說,大小乘以願行來分別,不以慧見來分別。
〔不共般若〕雖說同證無分別法性,也有些不同。聲聞於一切法不著我我所,斷煩惱障。而菩薩不但以我法空性慧,證無分別法性,斷煩惱障,更能深修法空,離一切戲論,盡一切習氣。得純無相行,圓滿最清淨法界而成佛,這那裏是二乘所及的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