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、般若是凡夫與聖者,世法與出世法的差別所在。所以一切無漏功德,一切三乘聖者,都依般若而有。如經中說:『欲學聲聞地,亦當應聞般若波羅蜜。……欲學辟支佛地,亦當應聞般若波羅蜜。……欲學菩薩地,亦當應聞般若波羅蜜』。
1、三乘解脫的所依處,三乘聖者都是依般若而解脫生死的。
2、一切諸佛所從而出生的,也是般若,所以《般若經》稱般若為「佛母」。如經中說:「般若波羅蜜能生諸佛」。「智度菩薩母,方便以為父」。
(三)般若為三乘聖者的生母,那般若到底是小乘法,大乘法呢?
約般若的廣義說,也就是專約能生聖法說:般若是三乘共學的法門。
依般若證入空性來說,聲聞如毛孔空,菩薩如太虛空,並非質的不同。三獸(兔、馬、象)渡河,唯香象才能徹底(『唯佛與佛,乃能究竟諸法實相』);淺深不同,而同樣的契入法性流中。約這個意思說:三乘的觀慧,可以有方便淺深不同,而根本特質是不許差別的。
然約般若的深義說,如與國王和合而生王子,『母以子貴』,也就與生育常人不同。依此,般若是與菩提心相應,大悲為上首的般若;是五度所莊嚴的般若;是能攝導一切功德而趣向佛道的般若。這樣,「般若……但屬菩薩」;「能生諸佛」。
般若現證法性空,不但不會如二乘那樣的趣入空寂,反而是方便善巧,成為一切功德的攝導者,成為一切波羅蜜多的總相。不論約那一方面說,般若決定是出世聖法的特質,非布施、禪定等所及,而為了生死與成佛的必修法門!
二、般若非世間智可以理解,應循何種修行次第方能親證?
1、佛法的現證,不是脫空而來的,有方便,有因緣,那就是離不了聞、思、修三慧。現證慧,由修所成慧進修而得的。修所成慧,是與定相應的觀慧。
2、修也不是盲目的修習,又要由思所成慧,對法義作深刻的思惟抉擇,才可以作為觀察的所緣。
3、思慧,又要從聞所成慧得來。聞是『若從佛聞,若從弟子聞,若從經中聞』。
1、聞、思、修三慧的詳細敘述,就是十法行:『一、書寫,二、供養,三、施他,四、若他誦讀,專心諦聽;五、自披讀;六、受持;七、正為他開演文義;八、諷誦;九、思惟;十、修習』。佛法都要依佛菩薩的開示而修習,也就是三慧的修學過程;特別是般若,非從聞、思、修入手不可!
2、綜合起來,這就是平常所說的三種般若:現證慧是實相般若,是勝義般若。修、思慧是觀照般若。思、聞慧是文字般若(思慧是依文的,也可不依文的)。聞、思、修是世俗般若,因為可為勝義般若的因緣,因中說果,也就假名為般若了。
1、修學般若,所以般若經論,為聞、思對象,也是必要的資糧了。修學般若的初方便,是聞、思,所以親近善友,及多聞熏習,是必要而不可缺的,實為修學慧所依止的。
依聲聞法,聞無常無我是多聞,所以說:『若人生百歲,不解生滅法,不如生一日,而得解了之』。
大乘法中,多聞是聞空性不生不滅,如《楞伽經》等說。
(2)在十法行中,聞只是聽聞,讀誦,解說等,也就是依文達義。所以如以聞慧為對於修習般若無用,是不合佛法的,是會漂流於三藏教典以外的。但是,這雖是必要的,但還是初步的,還要依此而向思、修前進!
三、對於般若學解行的開示,有哪些具有權威的論典可以依據?
1、現在要開示般若波羅蜜多,依據什麼呢?中國的祖師們,也有獨到的行解,但總不及印度菩薩的教授;因為對於佛法,印度學者,到底減少一層文字上的距離。
2、印度的大乘學,也有好多學派。龍樹,提婆菩薩所傳的中觀宗;無著,世親菩薩所傳的瑜伽宗,可說是二大派。這其中,龍樹菩薩闡揚一切法性空的觀慧,比較直接簡要些,因為這是直依般若經系而作論的。如龍樹的《大智度論》,就是《般若經》的廣釋。龍樹的《中論》,《七十空性論》,《六十如理論》,《十二門論》,《迴諍論》,《寶鬘論》等,以及提婆的《百論》,公認為依《般若經》而作論,以發揮一切法空的法門。
3、所以般若系的諸經,及龍樹學系宗依般若的諸論,於此般若學的解行來說,可說是最親切不過的!現在就依此來敘述;到末了,再附說大乘三系的特點,與怎樣的融貫。
四、佛說之世俗諦與勝義諦與人生的苦難或解脫有何關聯?
世間的真實。在世俗共許的認識上,承認其相對的確實性、妥當性。
1、眾生自身(身、心),與眾生相對的世間萬有,都叫做法。每一法──物理的,生理的,心理的,都有必然的因果關係,所以能從中發見制御物質,修治身心,齊家治國的法則。這是看來確實如此的,一致公認;這一常識的世界,就叫做俗諦的。
2、世俗諦中,有淺顯的,也有深隱的,雖有淺深不等,但都是庸常心識的知識。
淺顯的:如木石等物質,是人人可見的;現生,是人人知道的
深隱的:如原子,電子,是經科學儀器才能發見的;前生與來生,要有天眼才能明見的。
3、如佛說三界、六道、五蘊、六處、煩惱、業、苦等,也都是世俗諦的說明。
1、在佛的正覺中,知道眾生所經驗的,世間的真實,是浮虛不實的(所以叫世俗);是由種種因緣而現為如此,並非一一法是真實有的。
2、所以佛法的修學,就是要從現實世間(俗諦)的正觀中,發見其錯誤,不實在,去妄顯真,深入到世間真相的體現。這究竟真相,名為勝義諦,因為是特殊體驗的境地,而是聖者所公認的。
3、般若,般若的修習,就是達成:依俗諦而見真諦,由虛妄而見真實,從凡入聖的法門。
1、說真諦,切勿幻想為離現實世間的另一東西。佛說二諦,指出了世俗共知的現實以外,還有聖者共證的真相。但這是一切法的本相,並非離現實世間而存在,所以非依俗諦,是不能得真諦的,這就是「即相顯性」。
2、為什麼要這樣的修學?因為眾生──人類不能通達世間的真相,就不能與真理相應。因此起心動念,見於行動、語言,都不能契合真理。眾生界──人類如個人、家庭、社會、國家,一切的紛亂苦難,都只是不與真理相應的悖理現象。個人的所以從前生到今生,今生去後世,流轉生死而苦苦永續,也就是不與真理相應,無明妄執,錯亂顛倒的成果。所以佛說二諦,教人修學依俗而得真的般若;得般若,就能依真諦的體見,豁破無明妄執,與勝義相應,也就能得解脫,更進而成佛了!
假施設或譯為「假名」。這不是說沒有,也不是指冬瓜話葫蘆的亂說一通。這是說:我們所認識到的,是依種種因緣,種種關係而成立的。這不是實體的,所以是假;依因緣而成為這,成為那,所以叫施設。假而施設為這為那,就叫做假名,假名就是常識中的一切。約認識的心來說,這是「名言識」所識知的。
答:世俗假施設的,也有易了與不易了的差別,可分為三類:
1、名假(nAmasaGketa-prajJapti)
名假是淺顯而易了的。如想到人,說到人,有以為就是那個人,名與義合一,不知道這是名義相應假施設。如不稱他做人,不想他做人,他還是他,並不因不想不說而沒有了。可見名與義是不一定相應的;知道這,就破除以名為實的執著。
2、受假(upAdAya-prajJapti,玄奘譯作取假)
如那個人,這個屋,這些複合物,當認識時,總以為:這雖不一定叫做什麼,但那個,這個,到底是實在的。不知道這是假施設的。
如人,通俗的說,四肢、百骸、五臟、六腑等所和集而成;如屋,是木、石、土、金、人工等和合而成。如分析起來,離了這些因素,就沒有這個,那個的實在體了(但不是沒有假施設的這個那個)。為什麼叫受假?因為這是種種因緣攝取而成的一合相。知道了這,就破除以複合物為單元,如從前以原子為實體等執著。
法假,是分析到不失自性的,也就是人生宇宙的基本因素,如現在所知的電子等。但這還是假施設的,因為他還是可變化的。在現實時、空中,成為那個特有的因素,如電子,不能說不是關係所決定的。離了因緣,他並不能自己如此,所以也是假施設的。這是最難破除的,為眾生執實的最後據點。
「正世俗」與「倒世俗」:在世俗的假施設中,又有「正」與「倒」二類,也是應該善巧分別的。
如白天的人事活動,是現實時空中的事實,是別人所可以證知為實在的。世俗法中,這是被認為實在的,名為正世俗。
如夢中與人相見,說話做事,在世俗法中,也可知是虛妄不實的。這類倒世俗,有:
3、這在世俗名言識中,也是能了解為惑亂的,虛妄不實的。但一般正常的心理、生理、物理現象,如法假等,在名言識中,即難於解了他是惑亂的,虛妄不實的。這要般若正觀,才能知道是世俗的假名。所以佛每以倒世俗──如水中月、夢境、空花等的虛妄惑亂,喻說正世俗的惑亂不實。如不知這一不同,多少知道一些倒世俗的惑亂不實,知道空花等『易解空』,不能以正世俗為境而觀照『難解空』,是不能通達世間真相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