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三寶的綜合融貫,成一完善健全的佛教。從佛法的流行人間來說,法是釋尊所開示的,僧是秉承釋尊的指導而和合的;三寶綜貫的佛教,實等 於釋尊三業大用的流行。釋尊本著自覺的達磨,適應當時、當地、當機者的性格 、智能與希求,加以正確的教導,佛法才成為流行於人間的。釋尊的教導,不只 是言教,還有身教。釋尊的日常生活,處人處事,一切的語默動靜,來去出入, 無不以智慧為前導,無不與實相相應。這以身作則的身教,訓誨的言教,就是釋尊所用以表詮達磨──法的。釋尊教化的流行,構成緣起和合的佛教。緣起是相依相成、綜合融貫的,所以對身教與言教,有綜合理解的必要!
答:佛教是綜貫整體的。但由於所詮事理的相對差別性,能詮(教法)也就形成不礙和合的二類。
一 、能詮以言教為主,所詮以個人的身心修行為重,開示事理的真實諦如;由弟子口口相傳的受持,稱為教授,也稱為(狹義的)達磨。在後代編集的聖典中,就稱為法藏,也就是展轉傳來的「阿含」。二、能詮,經釋尊言教的指導,身教的示範;所詮以大眾的生活行為為主,開示道德的戒法,以及有關大眾和合與適應 社會的制度。這除了「波羅提木叉」的成文法以外,一切法制都推行在僧團中, 稱為教誡,也稱為毘奈耶──律。這所詮的法與毘奈耶,要從綜合融貫的立場,觀察團體與個人,環境與內心,事行與理行,法制與義理,理解彼此相應相成的 綜貫性。惟有這樣,才能完善的了解佛教。
3.在人間佛教的開展中,為何不應忽略佛弟子的活動?
答:佛教是人間的,能詮的身教、言教,所詮的法、毘奈耶,不只是釋尊的三業大用,也是實際存在於個人、僧伽、社會的。所以在人間佛教的開展中,不應忽略佛弟子的活動。在家、出家的佛弟子,見佛聞法,受到佛法的陶冶,在語言與行為中,表現為佛化的新人。其中,出家眾在僧伽的和樂清淨中,表達佛法;僧伽的威力,推動佛教的前進。在家眾也在社會上表現佛法,起著顯化或默化的作 用。尤其是大弟子們的遊化諸方,或彼此論道,或向社會宣傳,「如燈傳照,光光無盡」。這樣的開展,雖受到時、地、人的影響,而有不同的適應,但釋尊的及門弟子,「從佛口生,從法化生」,到底有高度的直接性。從達磨而有釋尊的自證化他;因佛的化他而有僧伽的內修外宏,釋尊時代的三寶住世,是人間佛教的本源;後代佛教的擴展與延續,都從此而來。
4.將自己的思想、感受與態度,表達給他人知道,有哪兩種表達的方法?
答:有「身表 」與「語表」。身表是身形動作,語表是音韻屈曲。不但身表的形色,如揚眉瞬 目,舉手低頭,不離根身而存在;語言的音韻屈曲,也是依咽喉、唇、舌、齒齗 、頰輔等而引發。所以身表與語表,是依有情的根身而起的。但身表與語表,不只是根身的,是在根身、境界、意識的因緣和合時,為了意識的要求表現,才發動根身而引起形色與音聲的流變。
答:身語二者,雖同樣的能詮表佛法,但身表多表示內心的情意,在知識的事理 方面,語言的開示解說,比身表要明確精密得多。記憶對方的教說,能照樣的說 出來,每能不失原意,甚至不變原來的語法,所以語言的傳授,成為教化的主要 工具。
答:對於音樂 ,歌頌,根本佛法是淳樸的,是相對的「非樂」論者。不許以詩頌表達佛說(巴利「小品」);於大眾中歌舞戲笑的伎兒,釋尊也不以為是正當的職業(『雜含 』卷三二.九○七經);出家的弟子,更不許過往觀聽。但佛弟子中,「能造偈頌歎如來德,鵬耆舍比丘是」(『增含』「弟子品」)。「有比丘名跋提,於唄中第一」(『十誦律』卷三七)。讚歎三寶功德的偈頌梵唄,釋尊也是許可的,只是不許為音韻節奏所惑亂吧了。
答: 書寫的文字,也是語言、思想的符號,有語言思想的精密,又有安定性的特長(缺點也在這裡),人類文化的發達,佛法能一直流傳下來,文字是有重要貢獻的。釋尊的時代,雖已有書寫的文字,傳有抄錄經文的故事,但至少當時並沒有用(書寫的)文字來表詮佛法,作為弘揚佛法的工具。所以佛經中所說的文字,還是語言的,不是書寫的。這些間接的表詮物,以形色為主。他所以能表達情意與思想,須經過人類意識的陶鑄, 否則就無所謂法表詮,文字也不成其為文教了。
答: 依正覺者看來,事事物物的實相,一切明白的呈露於我們之前,只是我們不能體認他。語言文字的教法,是先覺者用來表達覺境,引導人去體認宇宙人生的實相。佛法要在自己及一切中去體認,不能老在空虛的名句文身中過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