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『成唯識論』說:「法謂軌持」。軌持的意義是:「軌生他解,任 持自性」。這是說:凡有他特有的性相,能引發一定的認識,就名為法,這是心 識所知的境界,在這意境法中,也有兩類:
一、「別法處」:佛約六根引發六識 而取境來說,所知境也分為六。其中,前五識所覺了分別的,是色、聲、香、味 、觸。意識所了知的,是受、想、行三者──法。受是感情的,想是認識的,行 是意志的。這三者是意識內省所知的心態,是內心活動的方式。這只有意識才能 明了分別,是意識所不共了別的,所以名為別法。
二、「一切法」:意識,不但 了知受、想、行──別法,眼等所知的色等,也是意識所能了知的;所知的── 就是能知也可以成為所知的一切,都是意識所了知的,都是軌生他解,任持自性 的,所以泛稱為「一切法」。
答:法,是學佛者所歸依的。約歸依法說,不離文義法,又不可著在文 義法,因為文義只是佛法流傳中的遺痕,也不可落在意境法,因為這是一切的一 切,善惡、邪正都是法,不能顯出佛法的真義何在。學者所歸依的法,可分為三 類:一、真諦法;二、中道法;三、解脫法。其中根本又中心的,是中道的德行 ,是善。釋尊說:「邪見非法,正見是法,乃至邪定非法,正定是法」(雜含卷 二八.七八二經)。正見、正志、正語、正業、正命、正勤、正念、正定──八 正道,為中道法的主要內容。 當釋尊初轉法輪時,一開口就說:「莫求欲樂,極 下賤業為凡夫行,是說一邊;亦莫求自身苦行,至苦非聖行無義相應者,是說二 邊。……離此二邊,則有中道」(中含拘樓瘦無諍經)。這中道,就是八正道。 到釋尊入滅的時候,又對阿難說:「自歸依,歸依於法,勿他歸依」(長含遊行 經)。意思說:弟子們應自己去依法而行。所依的法,經上接著說:「依四念處行」;四念處就是八正道中正念的內容,這可見法是中道的德行了,法既然是道 德的善行,那不善的就稱為非法。釋尊的『顟喻經』說:「法尚應捨,何況非法 」,正是這個意思。中道──正道的德行,為什麼稱為法?法的定義是軌持,軌 是軌律、軌範,持是不變、不失;不變的軌律,即是常道。八正道,不但合乎道 德的常道,而且就是「古仙人道」,有永久性、普遍性,是向上、向解脫的德行 的常道。
真諦法:說到正確的知見,這不但正知現象的此間,所達到的 彼岸,也知道從此到彼的中道。這不但認識而已,是知道他確實如此,知道這是 不變的真理。這是說「緣起」:知道生死眾苦是依因而集起的;惟有苦集(起) 的滅,才能得到眾苦的寂滅,這非八正道不可。這樣的如實知,也就是知四真諦 法:「苦真實是苦,集真實是集,滅真實是滅,道真實是道」。這四諦也稱為法 ;如初見真諦,經上稱為「知法入法」;「不復見我,唯見正法」;「於法得無所畏」。能見真諦的智慧,稱為「得法眼淨」。釋尊的「初轉法輪」,就是開示 四諦法。
解脫法:中道行,是身心的躬行實踐,是向上的正行。在向上的善行中,有正確的知見,有到達的目的。向上向解脫的正行,到達無上究竟解脫的實現;這實現的究 竟目的──解脫,也稱為法。經中稱他為無上法,究竟法,也稱為勝義法。 如『 俱舍論』(卷一)說:「若勝義法,唯是涅槃」。這是觸證的解脫法,如從火宅 中出來,享受大自然的清涼,所以說如「露地而坐」。釋尊初成佛時的受用法樂 ,就是現證解脫法的榜樣。
釋尊的所以出家,依『中阿含』『 柔軟經』說:釋尊到野外去遊散,順便看看田間的農人,看了農作的情形,不覺 引起無限的感慨,不忍貧農的饑渴勞瘠,又不得不繼續工作;不忍眾生的自相殘 [P12] 殺,不忍老死的逼迫。這種「世間大苦」的感覺,是深切的經驗,是將自己的痛 苦與眾生的痛苦打成一片,見眾生的痛苦而想到自己的痛苦。釋尊經此感動,不 滿傳統的婆羅門教與政治。自憫憫人,於是不忍再受王宮的福樂,為了探發解脫 自我與眾生苦迫的大道,決意擺脫一切去出家。出家,是勘破家庭私欲佔有制的 染著,難捨能捨,難忍能忍,解放自我為世界的新人。眾生這樣的愚昧,五濁惡 世的人間又這樣的黑暗!浮沉世海的人類,為世間的塵欲所累,早已隨波逐浪, 自救不了。那不妨從黑漆繳繞的人間──傳統的社會中解放出來,熱腸而冷眼的 去透視人間。鍛鍊自己,作得主,站得穩,養成為世為人的力量。所以釋尊說: 「為家忘一人,為村忘一家,為國忘一村,為身忘世間」(增含力品)。這「為 身忘世」,不是逃避現實,是忘卻我所有的世間,勘破自我。不從自我的立場看 世間,才能真正的理解世間,救護世間。看了釋尊成佛以後的遊化人間,苦口婆 心去教化人類的事實,就明白釋尊出家的真意。
在出家修學的過程中,釋尊又有一番新的覺悟。原來當時印度流行的新宗教,主要的為定樂與苦行。禪定中,如無所有定與非想非非想定,釋尊都曾修學過 。但覺得這還是不徹底的,不能由此正覺人生的實相。因此又到苦行林中與苦行 者為伍,經歷六年的苦行,但末了覺得這也不是正道。約克制情欲說,苦行似乎 有相當的意義,但過分的克己,對於人類與自己,有何利益?這樣否定了定樂與 苦行,以敏銳的智慧,從中道的緣起觀,完成圓滿的正覺,釋尊的正覺,是從己 及人而推及世間,徹悟自他、心物的中道。深徹的慧照中,充滿了同情的慈悲。
釋尊是人間的聖者,這本是歷史的事實。但釋尊又給予深刻的含 義說:「諸佛世尊,皆出人間,非由天而得也」(增含等見品)。這是說:佛是 人間的正覺者,不在天上。天上沒有覺者,有的是神、梵天、上帝、天主們與他 的使者。釋尊是人,不是天上的上帝,也沒有冒充上帝的兒子與使者,向人類說 教。所以佛法是人間覺者的教化,也不像神教者,說經典──吠陀、新舊約、可 蘭經等為神的啟示。這「佛出人間」的論題,含有無神論的情調。天上,依印度 人與一般神教者的看法,是淨潔的,光明的,喜樂的;而人間卻充滿了罪惡、黑暗與苦痛。但釋尊從「佛出人間」,「人身難得」的見地否認他。理智的正覺, 解脫的自由,在人間不在天上。所以說:「人間於天則是善處」(增含等見品) ,人間反成為天神仰望的樂土了。人生,不但是為了追求外物的五欲樂,也不在 乎嘗受內心神秘的定樂:應重視人間,為正覺的解脫,而勵行理智的德行。人類 的心眼,早被神教者引上渺茫的天國;到釋尊,才把他們喚回人間。據傳說:印 度的梵天──世界的創造者,為了無力拯救人間,誠懇的請佛為人類說法。印度 的群神,都向釋尊請教,自稱弟子。天帝們需要正覺與解脫,反證他們的愚昧不 自由。所以「智者不屬天」,要歸依「兩足尊」(人)的佛陀。
釋尊出在人間,所以是即人成佛 的,是淨化人性而達到正覺解脫的。釋尊是人,與人類一樣的生、老、病、死、飲食、起居、眼見、耳聞;這父母所生身, 是釋尊的「生身」。同時,釋尊有超一般人的佛性,是正覺緣起法而解脫的,這 是釋尊的「法身」。釋尊是人而佛,佛而人的。人類在經驗中,迫得不滿現實而 又著重現實,要求超脫而又無法超脫。重視現實者,每缺乏崇高的理想,甚至以為除了實利,一切是無謂的遊戲。而傾向超脫者,又離開現實或者隱遁,或者寄 託在未來,他方。崇高的超脫,平淡的現實,不能和諧合一,確是人間的痛事。 到釋尊即人成佛,才把這二者合一。由於佛性是人性的淨化究竟,所以人人可以 即人成佛,到達「一切眾生皆成佛道」的結論。
佛陀的正覺,不單是理智的解悟,是明月一般的在萬里無雲的 空中,遍照一切,充滿了光明喜樂與清涼。現在,姑從自覺與覺他說。佛陀是自 覺者,不同聲聞弟子的「悟不由他」,是「自覺誰嬭師」的自覺。佛法由釋尊的 創見而流布人間,他是創覺者,所以稱為佛陀。佛世的多聞聖弟子──聲聞,雖也能正覺解脫,與佛同樣的稱為阿羅漢,卻沒有被稱為佛的。所以我們說釋尊是覺者,應重視他的創覺性。釋尊本是人,而竟被推尊為佛陀了。這因為釋尊在菩提樹下,創覺緣起法性,離一切戲論,得到無上的解脫。佛陀的所以為佛陀,在 乎正覺緣起法性,這是佛陀的法身。釋尊證覺緣起法身而成佛,如弟子而正覺緣 起法的,也能證得法身;不過約聞佛的教聲而覺悟說,所以稱為聲聞。
釋尊的教化,風行恆河兩岸,得到不少的信受奉行者,其中也 有從佛出家的,起初,釋尊為出家弟子,提示了「法味同受」,「財利共享」的 原則。等到出家眾一多,佛陀開始制戒,使他們成為和合的,稱之為僧伽──眾 。釋尊的所以「以法攝僧」,不但為了現在的出家眾,目的更遠在未來的正法久 住。釋尊創覺的常道,非一般人,也非天、魔、梵──印度宗教的神所能轉的。 惟其難得,愛護的心也特別關切。所以發現了出家眾的過失,就從事僧眾的組織 ;成立僧團的第一義,即為了住持佛法。佛法雖是探本的,簡要的,卻是完成的 。在傳布中,可以引申、闡發,可以作方便的適應,卻沒有修正或補充可說。所以佛弟子的宏揚佛法,是「住持」,應特別注意佛法本質的保持。關於住持佛法 ,雖然在許多經中,囑付王公,宰官,囑付牛鬼、蛇神,其實除囑付阿難不要忘 記而外,這正法久住的責任,釋尊是鄭重的託付在僧團中。和合僧的存在,即是 正法的存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