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五乘共法:布施為三福業的一項。(*布施、持戒、修定)
2、三乘共法:道品中是沒有布施的。因為對於厭離世間,急求自證的聲聞,布施是沒有重要意義的。
3、大乘不共法:大乘菩提道中,布施又恢復為修道的項目,而且居於第一位。
捨己利他,是布施的真正意義,這與利他為先的菩薩心行相合,可知布施在大乘道中的重要性了!大乘的布施,是一般布施的深化廣化。如上面說到,一定要與『菩提心相應,大悲為上首,無所得為方便』而修習。布施度如此,其他一切菩薩行,都要與此三心相應而修習,以下不再重說。
1、布施的意義,是捨己為他。所以不但是破除慳貪,而且是銷除我我所執,達成無我我所(無我執法執)的大捨。一般人不容易布施,問題在執取為自己的。不知道攝取為己有的過失,也就不知道施與眾生的利益。
例如財物,世間為了積集與佔有,造成人間的無邊苦難,國際間的無窮糾紛,然而到底是無常過去了。拿人類來說吧,財物,雖經自己的功力而成為自己所攝取的,但實與一切人有關。如沒有社會的關係,怎麼也不會得到現有的財富,及物質的豐富生活。如真的獨居深山,即使無盡的山地是屬於你的,也許對你沒有什麼用處,還是貧乏不堪!
不但是外物,就是身體,賴父母的養育,師長的訓導,朋友的扶助,公共的醫藥衛生,國家的法律秩序,才能好好的生存。如專知自己,把身體看成唯一的自己,那不但徒增苦惱,也多增罪惡。
就是豐富的學識,科學的發明,道德與宗教的進修,也都是受到人類的恩德。
2、所以如執為自己的,為罪惡與苦痛的根源,而施與他人,則可為功德與安樂的因緣了。能這樣的理解、學習,施心就會增長廣大起來。
或以自己的身體去為人服務,或將自己身體的部分甚至生命,為國家為人類的利益而犧牲。
就是可為自己受用的一切資財,能在悲田、敬田中,如法的施與。
自己在過去世,現在世,及未來世──三世所有的一切善法。或是世間善法,或是出世間善法,或是出世間上上的大乘善法。這一切,不佔為己有,而願意施與眾生,這是法施與功德的迴向眾生。
這三類,一般都是看作自己的,以為屬於自己才有意義。但菩薩能為了利益諸眾生,毫無顧惜的修行布施,捨給眾生。拿修行的功德來說:菩薩是願意修集一切功德,迴施一切眾生,使眾生因而成佛。等一切眾生成佛,再修集功德而利益自己,自己成佛。能這樣為他忘己而布施,才是菩薩的布施。
答: 同樣的施捨,由於施者的動機觀念不同,功德也就不一樣。
發增上生心而求人天功德的,名下士。下士的布施,看來是道德的,其實出於功利心,為自己的人天福樂而布施。布施的功德是有的,但極其有限。
發出離心的,名中士。中士是厭離生死苦,為求解脫而施的,著重於解脫,不受財物等所累,而不重視利人的積極意義。所以聲聞法中,有人寧可將財寶投入大海,卻不想用來利濟貧窮。
這不是說否定自己的布施功德,而是不從自己的功德著想,專為與樂拔苦的利他而布施。
菩薩是內而身心,外而財物,一切功德善法,什麼都是施捨了的。一切施,是菩薩的淨施。在發菩提心時,即將自己所有的一切,無條件的捨與眾生。雖然還在保有,使用一切,但菩薩不再作自己私有想,覺得這是一切眾生的。自己如雇員或公僕一樣,代為管理經營,如物主需要時(有人來乞求時),就無條件的奉上。自己的享受,正像雇員的取得合法的生活費一樣。
能這樣的布施,才名為大士。大士的利他一切施,才是最可稱歎的!
或是自己還不夠用的財物,或是自己最心愛的物品,或是以極大努力與犧牲而得來的東西,菩薩也能樂意的施捨出去,所以是不容易的布施。
一般人每是因人求上門來,不得已才布施;或自以為有錢有勢,隨便叫人拿一些給他;或是冷譏熱諷的說上一頓,再給他多少,這不是如法的布施。菩薩總是以清淨心,恭敬心,歡喜心來布施,而且親手布施,決不使人有難堪的感覺。
身外財物的布施,叫外財施。身體,生命的施捨,叫內財施。
以自己所解所行的佛法,教化眾生;或以醫藥,工巧,文學等種種有益的知識技能,教授別人,都叫法施。
或是惡王,盜賊,流氓等威脅迫害的怖畏;或是獅子,虎,狼,毒蛇等威脅傷害的怖畏;或是水災,風災,地震,瘟疫等傷財失命的怖畏。對這些,菩薩都能給以力量,協助他,保護他,使人獲得沒有威脅,沒有恐怖的自由,叫無畏施。
所以菩薩的布施,不僅是慈善救濟性質,而含有知識,技能,道德的教化,扶危濟困,除暴安良的積
凡不知積聚的過失,布施的功德,在布施時,每有捨不得的心情,或者心裏不樂意,特別是比較重大的布施。
而菩薩卻是:一聽聞到求施的人來了,要求什麼,心裏就歡喜得了不得。這種歡喜,不要說勝過世間的「第三禪樂」,也勝過了二乘聖者證得的寂滅樂,可說是無上的歡喜。因為菩薩覺得:功德送上門來了!沒有乞施的,就不能圓成布施功德;由於來人的乞求,才使自己的功德增長。而且自己的財物,身體,知識,技能,如不能好好地使用,一旦損失,死亡了,豈不可惜!
有人來乞求,使自己的無常物,能投入波羅蜜多大海,成為成佛的資糧,無窮無盡,這真是世間第一等好事!所以菩薩聞施心喜,真能體驗到『為善最樂』的境界。
菩薩是應該一切施的。然在事實上,也有不應該布施的。布施,是為了於他有利,於自己的道業有益。如違反了這一原則,那就不應該施給他。因為布施了,徒增自他的煩惱與罪惡。
菩薩本來是應該不惜身命財物來布施的,但這要漸漸修學,忍力強,悲心深,不帶一分勉強才得,否則會障礙修行的。如要力氣小的,挑起重擔子,結果是反而使人畏怯退心了。
如自己對甚深經典還沒有熟習明了,而受者愚鈍,不應將經典施捨出去。
出家人必備的衣缽等,都不應該施捨,以免障礙自己的道業。
如是邪魔外道,故意來搗亂。瘋狂或是幼稚,作不正常、不需要的求索,都不應該施給他。
如為了小小事而乞求身命,不應該布施。(為小勿捨大)
如要求你幫助他、供給他、助成他的殺盜淫業,不應施。
總之,於他無益,於自己的道業有損的,都應該謝絕他。
答:修布施度,當然要作實際的布施,利益眾生。但在事實上,這樣的布施,怎麼也不能滿足一切的。要知道,從自成佛道來說,布「施」度以圓滿「捨心」為最「勝」,重在養成一切能施的意欲。而且在菩薩的修學歷程中,初學菩薩有時也會貧窮艱苦,沒有什麼可布施的。所以菩薩應「常」常「修」習勝解的布施,使能施的「意樂」增長。什麼叫勝解的意樂施,這是沒有實物的布施,是在安靜的禪心中,以勝解力,現起廣大無量的種種資財,拿來上供諸佛,下施眾生。見到他人布施而生隨喜之心,還有大功德,何況自心現起種種資財,在悲田敬田中,廣行布施呢?這是布施中的善巧布施。
答:初學菩薩有時也會貧窮艱苦,沒有什麼可布施的。所以應常修習勝解的布施,使能施的「意樂增長」。這是沒有實物的布施,在安靜的禪心中,以勝解力,現起廣大無量的種種資財,拿來上供諸佛,下施眾生。見到他人布施而生隨喜之心,還有大功德,何況自心現起種種資財,在悲田、敬田中,廣行布施呢?這是布施中的善巧布施。
一、如修布施,怎能成為「波羅蜜多」、「到彼岸」呢?
論上說:「五度如盲,般若如導」;布施等所以能趣入佛道,完全是般若(慧)攝導的力量。所以布施而成波羅蜜多,一定要以無所得的般若為方便而修。
不能通達無自性空,處處著我相,著法相。有取有著,就為我我所執所繫縛,不能出離三界而趣入佛道。這樣的著相布施名為有分別的布施。
對於施者,受者,施物能與無所得的空慧相應,或是無分別智相應,深入法性空,不取我相,不取法相,那就是有方便善巧的布施,不為煩惱所繫縛,『能動能出』,名為無分別智相應的布施。
※布施度要三輪體空,一切修行,一切波羅蜜多,都應這樣的修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