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出世間的三乘法,根本在出離心,要首先學習發起。世間的一切,是不永恒的,不徹底的,不自在的,也就是世間──眾生是苦的。肯定了世間徹底是苦的,才會引發出離心。照一般的感受經驗來說,世間有憂苦的,也有喜樂的 ,也有不苦不樂無所謂的,這是不能說人生世間都是苦的。要知道,『世間是苦』這個論題,是深一層的看法。佛在經上說:『以「一切行無常」故,「說 諸」所有「受悉皆是苦」』。從表面看,雖有苦受,樂受,不苦不樂的差別 ;但深刻的觀察起來,就不能不說一切是苦。因為世間的一切,不問是身心, 是器界;是個人,家庭,國家:這都是遷流的,造作的。都是因緣和合所作的 ,所以說造作。都在生滅,生死,成壞的過程中,所以說遷流。遷流造作的名為行(事象)。這一切行,都是無常的,不永久的。從『諸行無常』去看,那 麼現前的憂愁苦惱,不消說是苦的了(佛稱之為苦苦)。就是一切喜樂,如財富,尊榮,健康,聰明……雖然感到了滿足,但到了變化的時候,苦就跟著來 了(佛稱之為壞苦)。就使是不苦不樂,平淡恬靜,既然不離遷流變化,遲早免不了苦。正像航行大海中,爛醉如泥,但直向礁石危灘駛去,你說熟醉不知苦樂的旅行者,不是可悲哀的嗎(佛稱之為行苦)!所以從這一切行是無常的 ,不永久的,不徹底的,不可保信的觀察起來,就不能不說『諸受皆苦』;不能不說:世間如火宅,三界如牢獄。
修學佛法的,如有這種深切的認識,那麼無論怎樣喜樂,也不會留戀。就是上升天國,盡情享受,也不感興趣。「緣此」就能發「生厭離」生死的決心 。有了這樣的認識,引發這樣的意欲,從學習中養成了堅強的志願。苦哉!苦哉!這世間不是安樂鄉;不但不能永久的住著,簡直一刻兒也住不下去。正像處身在火宅當中,急於要逃出火宅一樣。這種厭離心生起來,成為堅定的志願,就會「向於解脫」生死的大「道」,走上了脫生死的境地。沒有這種出離心 ,一切修行,一切功德,都只是世間法。出離心是出世法的根本,口口聲聲說了生死的學佛同人,應反省自己,看看自己有沒有這種心情。
(2)有了出離心,那一切功德,就被出離心所攝導,成為解脫生死的因素,稱為『順解脫分善』。這就是說:這種善根,已成為隨順趨向解脫的因素了。
答:在這三乘共法中,「正化」的是「聲聞」乘;菩薩與緣覺,可說是旁化。 因為在三乘共法的《阿含經》等,僅有二位菩薩:一、未成佛前的釋迦菩薩, 說法時已經成佛,是說法的教主,並不是受教者。二、彌勒菩薩,在釋迦佛的法會中,受記作佛。如果說佛說三乘,那末當前的菩薩行者,只有這彌勒一人而已。六(十)波羅蜜,那是古德(『先軌範師』)傳來的本生談,也不知道是給誰說的。緣覺根性,也並不太多。緣覺原是無師而獨覺的,是不用秉受教法的。但緣覺根性的大迦葉等,在釋迦佛出世說法時,也作了佛的弟子;總算在佛的聲聞弟子中,有些是緣覺根性。所以專從此土的釋迦佛法來說,主要是聲聞乘,在古代,聲聞就是佛弟子的通稱,也就是聽聞佛的聲教而悟道的。有這種意義,所以天臺宗稱之為三藏教,因為這也有菩薩,不但是小乘的。賢首宗卻稱之為小教,因為事實上,是以小乘聲聞法為主的。從釋迦佛法的顯了邊說,雖然如此,如從十方三世一切佛的佛法來說,修學出世法的,確有聲聞, 緣覺,菩薩的三乘教法。
3.請介紹下列三組根性的差異:在家/出家、無事比丘/人間比丘、隨信行/隨法行
佛為了隨「順攝」受「樂行者」,有在家弟子。他們照樣的夫妻兒女,還是從政,從軍,農工商賈,過著「在家」的生活。如頻婆沙羅王,末利夫人,須達多長者,質多長者,黎斯達多大將等。雖過著在家生活,卻「修」學佛的正 「法行」,如三歸,五戒,定,慧等。只要有出離心,雖過著豐裕的生活,但不礙修行,一樣的了脫生死。
一方面,為了隨「順攝」受「苦行者」的根性, 有出家弟子,多數是從出家外道處轉化來的,如五比丘,摩訶迦葉,三迦葉,舍利弗,目犍連等。他們慣習於出家,過著嚴肅的生活:少欲知足;不畜錢財;不近淫欲,這才自願作「出家」的「沙門」。沙門是梵語,勤息的意思,是各種出家者的通稱。
在這出家人中,也有不同的根性,表現不同的風格。「或」者是愛「樂獨 住」的,名為無事比丘(阿蘭若比丘)。他們住在山林曠野,塚間住,樹下宿 ,或者是簡陋的草庵。吃的,穿的,都非常清苦。不願與大眾共住,免得人事煩心。甚至不願意乞化,不願意說法。這類獨住比丘,都是自利心重,急於修習禪觀的。
此外,「或」者是愛「樂人間住」的,名為人間比丘。這是大眾和合共住,不離僧團;大都住在近郊,經常遊行人間,隨緣在人間教化。雖還是一樣的精勤修行,但過著集體生活,與社會保持密切聯繫。佛教的發展,主要是人間比丘的功德。
在聲聞弟子中,「或是隨信行」的,是鈍根;「或是隨法行」的,是利根。信與智,是學佛所不可缺少的功德。有信又有智,是佛法與外道(基督教等)的最大差別。信是情意的, 智是理性的,學佛的要使這二者,平衡進展到融和。因為『無慧之信,增長愚癡』;『無信之慧,增長諂曲』。佛法說信智一如,但在學者的根性來說, 有是重信的,一切以信為前提而進修的;有是重智的,一切以智為前提而進修 的。所以雖然究竟的目標一致,但下手時,信與智不免偏重,形成了佛弟子的二大類。
『行』,是由於一向的慣習而造成特性的意思,如『貪行』,『瞋行』等 。所以,隨信行是個性慣習於信順,一切隨信心而轉的。這類根性,如遇到了佛法,師長只要叫他怎麼做去就得了。他並不想追求所以然,怎麼說,就怎麼信,怎麼行。這類根性,切勿給他詳細開示,說多了不但不感需要,有的反而糊塗起來。真是『可使由之,不可使知之』。這主要是親近善知識,依師長的教授而修學的。簡單直捷,提起便行,從修習的經驗中,漸長智慧。
可是法行人就不同了,他是一向慣習於理性(法)的,先要追求所以然,打破沙盆問到底。聽了師長的教導,要加上自己的觀察,推求,參證經論。有了深刻的理解 ,這才深信不疑,精進修學。這類的根機是利根,因為法行人,更有引導人進修的能力。
這二類根性,都是信智不離的,但不免偏重。不但初學的如此,就是證了果,也還是個性不同的。
答:(1)四諦,就是「苦集與滅道」。這四者,經中稱為「四聖諦」。人人都有苦惱,人人都有煩惱(集),為什麼偏說四聖諦呢?從事實來說:苦是人生世間的苦迫現實;但這些,惟有聖者才能從事實 [P146] 中體認出來,確實的證見他。所以《涅槃經》上說:凡夫有苦而無諦,聖者有苦有苦諦。又如《遺教經》說:『佛說苦諦,真實是苦,不可令樂。集真是 因,更無異因。苦若滅者,即是因滅,因滅故果滅。滅苦之道,實是真道,更無餘道』。
(2)人生世間的苦惱性,煩惱的招集性,涅槃的滅離性,戒定慧的對治性,能通(涅槃)性,是確實的,必然的,絕對的,惟有聖者才能深切體悟到『決定無疑』,所以叫做四「聖」諦。
答:四諦中,先說苦諦,這是現實的身心世界為我們所應該首先體認的。「苦 」是逼惱的意思,逼切身心而致困惱不安的。佛曾說了種種苦的分類,但從人類的立場來說,最切要的是八苦。一、所「求不得」苦:無論是名譽,權位, 眷屬,財富……這是人人所希求的,可是卻常常是求之不得。希求而得不到, 是苦惱;有了,得到了,希求他不致失去,或發生困難而希望不要他,可是卻不如心願。經上說:『所求若不遂,惱患如箭中』,就是求不得苦。這是我們在對於外物關係所引起的困惱。二、「怨」憎聚「會」苦;三、恩「愛別離 」苦:這是我們在對於社會(可通於五趣)關係所引起的困惱。意見不合的, 相怨相恨的,不見倒也耳目清淨,可是卻要聚在一處,共住,共事,共談,無法諒解而卻又無法離開,真是苦惱之極。反之,父母,兄弟,夫婦,兒女,朋友,最親愛的,卻不能不生離死別,常陷於遠地相思,或『此恨綿綿無盡期』 的失望回憶中。四、「生」苦;五、「老」苦;六、「病」苦;七、「死」苦 :這是我們在對於身心所引起的困惱。一般人總以為生是可樂的,老病與死亡 才是悲哀的。不知道生了就不能不老,不能不病,不能不死;老病死由生而來 ,那生有什麼可樂呢?生是苦根,老病死如枝葉花果一樣。從根芽到結果,都是苦的。
從我們對外物,對社會,對身心的關係中,分別為七種苦。如推究起來, 這些苦,「總」是「由」於「五蘊聚」而有。五蘊,是五類(五聚)不同的事素,也就是我們身心的總和。這五蘊自身,存在著一切苦痛的癥結;在對外物,對社會,對身心,就不能免於上說的七苦。我們所以有一切問題,一切苦惱 ,並不是別的,只是因為有了這個五蘊──身心自體。五(取)蘊是苦惱的總體,與前各別的七苦,合稱為八苦。
無論是名譽,權位, 眷屬,財富……這是人人所希求的,可是卻常常是求之不得。希求而得不到, 是苦惱;有了,得到了,希求他不致失去,或發生困難而希望不要他,可是卻不如心願。經上說:『所求若不遂,惱患如箭中』,就是求不得苦。
意見不合的, 相怨相恨的,不見倒也耳目清淨,可是卻要聚在一處,共住,共事,共談,無法諒解而卻又無法離開,真是苦惱之極。
父母,兄弟,夫婦,兒女,朋 友,最親愛的,卻不能不生離死別,常陷於遠地相思,或『此恨綿綿無盡期』 的失望回憶中。
四、「生」苦;五、「老」苦;六、「病」苦;七、「死」苦
一般人總以為生是可樂的,老病與死亡 才是悲哀的。不知道生了就不能不老,不能不病,不能不死;老病死由生而來 ,那生有什麼可樂呢?生是苦根,老病死如枝葉花果一樣。從根芽到結果,都是苦的。
從我們對外物,對社會,對身心的關係中,分別為七種苦。如推究起來, 這些苦,「總」是「由」於「五蘊聚」而有。五蘊,是五類(五聚)不同的事 素,也就是我們身心的總和。這五蘊自身,存在著一切苦痛的癥結;在對外物,對社會,對身心,就不能免於上說的七苦。我們所以有一切問題,一切苦惱 ,並不是別的,只是因為有了這個五蘊──身心自體。五(取)蘊是苦惱的總體,與前各別的七苦,合稱為八苦。
答:「五蘊」,是五類不同的事素。同類相聚,每一類都包括了很多的事素,所以叫蘊,蘊就是聚集的意思。佛說到苦諦,每約五蘊來說。 經中曾說:五蘊像五個拔刀的賊,這正是使眾生苦迫,而無法逃脫魔區的東西。五蘊到底是那五類呢?是「色受想行識」。
色的定義是『變礙』 ,是可礙又可分的。有質礙,就是有體積而佔有空間的;有質礙,就是可分析的,可破壞的:這就是現代所說的物質。但從物質生起的能力,佛法也稱之為色。雖然所說能力化的色,指善惡行為的潛能,然與現代所說的『能』,也很 有類似的見地。
受的定義是『領納』。在內心觸對境界時,領受在心,引起內心的情感,感到或苦或樂的,叫做受;受就是內心的情緒作用。
想的定義是『取像』,就是認識作用。在認識境界時,內心就攝取境相,現起表象作用;再加構想,聯想等,成為概念;依此而安立種種的語言或 文字。
行的定義是『造作』。在對境而引起內心時,心就採取行動來對付,如經過心思的審慮,決斷,發動為身體的,語言的行動。行,本是思心所,是推動內心去造作的心理作用──意志作用。因此,凡以思──意志為中心的活動,所有一切複雜的心理作用,除了受,想以外,一切都總括在行蘊裡。
識的定義是『了別』──明了,識別。我們的內心,原是非常複雜的。把不同的心理作用分析起來,如受,想,思等,叫做心所。而那內心的統覺作用,叫做心。此心,從認識境界的明了識別來說,叫做識;所以識是能識的統覺。
色是物質的,受想行識是精神的;輪迴在生死中的眾生,就是這五蘊。我們所自以為是我,或是我的,其實都離不了五蘊,不外乎身心的活動 ,物質與精神而已。
眾生的五蘊,叫五取蘊,因為是從過去的取──煩惱而招感來的。從取煩 惱而生的,本質上已免不了苦痛。而現在有了這五取蘊,由於取煩惱的妄想執 著,所以又苦上加苦。佛說有『四識住』法門:我們的「取識」(與煩惱相應 的識),是不能沒有境界的,取識的境界,不外乎四事:物質的色;情緒的受 ;認識的想;造作的思。取識在這些物質的或精神的對象上,一直是「處處住 」著,看作可取,可得,可住,可著的。取,得,住,著,都表示取識與對象 的「染著」,像膠漆的黏著似的,「不能」脫「離」。識對境界有了染著,那 境界的每一變動,都會引起內心的關切,不能自主的或苦或樂,當然是免不了苦痛。樹上的葉子落下,你可能並無反應,那因為你沒有看作與自己有關的。 如心愛的人,心愛的權位,財富……尤其是最關切的自己的生存,受到威脅, 或瀕臨死亡的邊緣,那就會感到無比的痛苦。這因為你染著他,看作自己或自 己的。取識的對境染著,正像陷身於網羅或荊棘叢中一樣。總之,識是能住著 的,色受想行是所住著的;總合為五蘊,就是一切苦痛的總匯。
眾生的身心自體,就是苦惱的總聚。除了五蘊的開示而外,佛又有六處說 (又十二處),六界說(又十八界)。所以「此」苦聚,「復由六處」來開示 。六處,是眼處,耳處,鼻處,舌處,身處,意處。六處又叫六根,都是『生長』的意義。六處是身心自體的又一分類,說明了由此六根門,攝取境界,發生了別的識。六處是認識活動必經的門戶,通過這六根門,才能發生認識。如 眼,耳,鼻,舌,身,是物質的,是能見色,聞聲,嗅香,嘗味,覺觸的生理官能。佛說是極微妙的色法,所以應該是神經。意是能知一切法的心理官能,心識的源泉。眾生的認識,是不能離開六處而成立的。六根能攝取六種境界, 就是色,聲,香,味,觸,法。依六根門而攝「取」六「境」,就能發「生」 六「識」:眼識,耳識,鼻識,舌識,身識,意識。
六識是依六根而發生的,六根是增上緣。也是緣六境而發生的,六境是所緣緣。因為根與境,對了別的識來說,都有生長的作用,所以也可以總合不過從眾生的身心自體來說,經中大都著重眼等六處。 六處為根門,這才取六境而生六識。等到六識起來,不但是了別境界,而且是煩惱相應,取著境界。取著境界,這個身心自體,就陷在苦痛的深淵了!
六根 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),六境(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),名為十二處。
六根、六境、六識 (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意識) 合稱十八界。
對於苦聚的身心自體,佛「或」著重於物質的分類,而說「六界和合」。 如說:『四大圍空,有識在中,數名為人』。六界,是六類,是構成眾生自體的六項因素,界是種類或因素的意義。六界是:地界,水界,火界,風界, 空界,識界;也叫六大。地、水、火、風四(大)界,是物質特性的分類
空間。如臟腑中空隙,眼耳鼻口等空隙,以及周身毛孔,都是空 界。換言之,物質的身體,是充滿空隙的。
眾生成就的身心自體,經上每說:『得蘊,得界,得處』,這是眾生苦聚的一切。有了這,就有了生命(約通俗說),也就有了苦迫。這正如老子說 的:『吾有大患,為吾有身』。但在外道的思想中,除了這身心現象而外,還有永恒不變的『靈』,或者叫『我』,才是流轉於地獄,人間,天國的主體。其實,這是眾生愚癡的幻想產物。「世間」眾生在生死六道中受「苦」,苦因苦果的無限延續,更沒有別的,「唯」是這蘊,界,處而已。
在佛說苦聚的開示中,一、指出了這是徹底的苦迫性:『真實是苦,不可 令樂』。如不給以徹底的修治,是沒有任何希望的。二、指出了苦聚的事實,眾生才能從『靈性』,『真我』的神教迷妄中解脫出來,才有解脫自在的可能 。修學出世的聖法,這是必要而首先應該深切解了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