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順境或逆境都是依我們之前所造的善惡業而招感的「苦樂」報,不是永久的,是「隨」著「業」力的限量而終「盡」的;這是非常重要的見地。如能切實信解,那末如遭逢苦痛逆境,不會失望悲觀,因為知道這是惡業所招感,而惡業的力量有限,苦果終於要過去的(就是淪墜地獄,也是會超脫的),何必為苦痛而擾亂自己,應該努力修善,以求得當來的福樂。如遭逢喜樂順境,也不會得意忘形,驕奢放逸,因為知道這是善業的果報;善業力是有限量的,福樂也是不久要過去的(生非想非非想天,還是不免墮落),怎麼可因喜樂而放逸。這譬如年逢荒歉,生活艱難,但這惟有努力耕耘,播種,施肥,灌水,去蟲。挨過了饑荒,新穀登場,就可得豐樂了。如年歲豐收,儘管倉廩充足,也惟有努力耕耘,播種,施肥,灌水,去蟲。因為不這樣,坐吃山空,等到沒有可吃的時侯,那可就苦了。所以,依於深信業果的正見,厭苦而求樂,那不要管現況怎樣,而但知「修善宜積極」。能確立這不問現況如何,但知努力行善的人生觀,才是得到了佛法的正見。
答:人有三事(憶念、梵行、勤勇-三事),比諸天還強;佛出人間;諸天命終,也以人間為樂土:在這適宜於修學佛法的立場,人間比天上好,人乘法也就比天乘法更可貴!我們以人身來學佛,切不可羡慕天國的福樂,應該修學人乘正法。為了「求」得「人」身,「而」修行人乘正法,當然依業受報,「得」到了可貴的「人」身。至於天乘法,不是完全不可修,但要不是為了生天,並且不願生天,這樣的「修」行「天」法,由於願力,「不」致隨業力而報「生天」上。願力是不可思議的!不過,高深的天法(禪定),還是不修為妙。恐怕願力不敵業力,為業力所牽而上生天國,這就落於八難之中,成為學佛的大障礙了。
答:生人生天的正業,佛說為『三福業』,就是佈施,持戒,修定。所以惟有「勤修三福」業「行」,才能得人天樂報。
答:要發「願」求「生」人間,逢「佛陀」出世,能在佛「前」聞法修行就得了。如能生逢佛世,見佛聞法,就與佛有緣,與法有緣,與無量學佛法的師長道友有緣。不但熏集佛法善根,而且能廣結法緣。這樣,來生生在人間,當然會蒙師友的引導啟發,歸向三寶,見佛聞法修行,又與佛法及無量學佛法的法侶有緣。這樣的展轉增上,功德增長,不會因作惡而失卻人身(人身而墮落,大多是不會歸依修學佛法)。而且善根增長,法器成熟,自然會由此而進入出世大乘法,為佛道作階梯了。所以凡未能發出離心,發菩提心的學眾,應勵行人乘正法,日日發願:『惟願三寶慈悲攝受!願得生生世世,見佛聞法』。發此見佛聞法的正願,修人乘的正行,保證會不失人身,由此而進入佛道。
答:物質的資生具,為人生福樂所必需的,這是基本而首先的正當欲求。此資生具,依於佈施的福業,所以,「佛為眾生」說法,總是「先贊佈施」的「福」報,勸人修集佈施功德,以免來生的貧乏艱苦,影響事業的成辦,佛法的進修。如來先贊佈施,是看清了物資的受用,是建立人間和樂,出世聖法的根本。如貧乏到無以為生,那人間的和樂,出世法的修學,都無從說起了。
這種物質生活的福樂,是眾生-人類最基本的欲求;佛也從不曾反對人類這種物資欲樂的正當要求,而且是看為首先的,適應眾生而說『永斷貧窮根本』的佛法。
6.布施的兩大條件為何? 動機與對象有何不同? 功德勝劣有何差異?
自己對於該項物資,要有舍心-犧牲心。如被人借去而不能歸還;或遺失了;或勉強給予而沒有舍心,心痛不已,這都不能說是佈施。
佈施給人(或畜生等),要使人得到利益。如以毒品施人,意圖毒害對方等,就不能說是佈施。所以佈施的定義是:甘心樂意的,犧牲自己的福樂來成就別人的福樂。佈施的真精神,就是損己利人。無怪乎利他為先的大乘法,佈施功德有著重要的價值。
對人類的鰥寡孤獨,殘廢疾病;或者遭水火風等災害;或者受到兵燹;或如老牛的臨死乞命等。以同情的悲憫心而佈施,近於現代所說的慈善救濟事業。
對父母的孝養,尊長的供奉,三寶的恭敬供養等,以尊敬心來佈施,也含有報德的意味。
或悲憫與尊敬心深重;或悲敬淡薄;或者沒有悲憫與尊敬心,存心不同,那佈施雖同,功德卻大有差別了。
田是福田,就是佈施種福的地方。如貧窮疾病等是悲田,父母三寶等是敬田。敬田中,供養父母,勝於供養尊長。三寶中,如供養初果聖者,不如二果;二果不如三果:………菩薩不如佛。一切佈施功德,不及施佛功德,這是福田尊勝的緣故。悲田中,以可悲憫的程度來分別:如少壯不務正業,弄得衣食無著,這雖然可悲憫,當然不及殘廢老弱的可悲。
事是所佈施的事物。如心同田同,那當然要依佈施事物的多寡,而「功德分勝劣」了。
這三項中,佛法還是以心為重,所以貧人一錢一果的佈施,不一定不如富人十萬百萬的功德呢!
答:佈施功德的大小,是依動機,對象,及佈施的事物而分的。所以有些不純的,不高尚的布「施」,「應」該避免,而修「如法」的布「施」。什麼是不純的,不高尚的,不合施福業的真意呢?略說七類「勿」可以的:
不能自動的發心佈施,由於乞化的,募緣的逼上門來,不好意思拒絕而勉強佈施,心痛不捨。
這是發覺到自己的財產,權位,生命,危急而難以保持,怕什麼都失去了,於是乎去佈施,希望從佈施功德中,得到現生消災延壽,逢凶化吉的果報。這種佈施,是一般信徒常有的現象。
因為受了人的恩惠,所以現在以酬謝心去佈施。這不可說是種福,而只是還債。有些人遇到不順利的環境,去向神佛許願。環境順利了,於是去酬謝佈施,這都是不合標準的佈施。
在佈施時,就希望別人報答他。甚至為了希望他幫助,希望他為我而獻身命,這才時時以隆重的禮物去佈施,使他感激而為自己出力。
自己並無佈施的意欲,只是世代或父母傳下來,每年總是佈施三寶;或佈施慈善機關,因而沿習下來,照例行施。
這是為了求得天神的喜悅,獲得天神的護佑;或者希望上生天國而行施。
為了沽名,這才行施。有些,在大庭廣眾前,為了面子,不能不慷慨的施捨。這種種佈施,當然也有多少功德,但與佛法的佈施真意義,到底是相去太遠了!應該出於深切的悲敬心,作如法的佈施才是。
答:布施,(主要)是犧牲身外的財物來利益眾生,是極有價值的德行,但還不是難得的。止惡行善,達到自心的清淨,為佛法的宗要,所以比施捨身外物更殊勝的,是戒了。戒是從「克」制自「己」的私欲中,達到世間能和樂善生的德行,就是從克己「以利他」的。如持不盜戒,不是今日不盜,明日不盜,也不只是不盜張姓,王姓,而是從此以後,不盜取一切人,一切眾生的資具。所以持不盜戒,是對一切人,一切眾生的資財,給予安全不侵害的保障。如不邪淫,不是限定某些人,而是從此以後,對一切異性,決不以誘惑、強暴等手段,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欲,而破壞其貞操,破壞其家庭的和好。所以,佛贊五戒為『五大施』,這種利他功德,實在比一般佈施為大,更有高上的價值。
(1)「以己度他情」,因而自願克制自己情欲的德行。以自己的心情,推度別人(一切眾生)的心情,經中稱為『自通之法』,也就是儒家的恕道。人與人間的正常道德,不難從這以己度他的意識獲得(但基督教的道德,是從愛神的前提中得來)。自己厭苦求樂,別人與我一樣,那怎可以奪他人的喜樂,增加他人的痛苦?怎可不同情別人的喜樂,不救濟別人的苦痛?佛教『與樂拔苦』的慈悲,也就是這種精神的實踐。所以克制自己的情欲而持戒,不是別的,就是自通之法,本於慈悲而自願持戒的。這真是現(世)樂後亦樂的法行!
是不殺生戒。無論是自己動手,或使他人去殺(同意他人去殺也有罪),斷了眾生命,就是殺生。不過不存心的誤殺,雖要負有責任,但不成重罪。在殺害眾生中,當然是殺人的罪業最重。「莫行杖」,是禁止以刀杖瓦石等傷害眾生;傷害,雖還沒有構成殺罪,但是殺的流類,不過罪輕一些。
是不與取戒。無論是國家的,私人的,佛教的,凡有所系屬的(有主的)一切物資,如不得對方同意,加以竊取,強奪,霸佔,吞沒,就犯了盜戒。依佛法,不能以饑餓,疾病,或者孝養父母,供給妻兒等理由來盜取,盜取的一律成罪。
是不邪淫戒。如男女同意,得保護人的同意,不違反國法,經當時公認的婚儀而結為夫婦;這種夫婦的正淫,為家庭組成的要素,子孫延續所必要,是正當的,無罪的。反之,在家士女,即使取得對方的同意,而為佛法所不許(如受八關齋戒時),國法所不容,或為親屬保護人所不同意,都屬於邪淫,而為佛教在家信眾所應戒除的。因為這不但傷害對方的自由意志,也是破壞家庭和樂,擾亂社會秩序的惡行。
是不妄語戒。為了自己的利益,親族友朋的利益,或使怨敵受害,而作不盡不實的妄語。不知道的說知道,知道的說不知道;有的說沒有,沒有的說有;是的說不是,不是的說是。因此虛誑的語言,使自己或親屬得益,使別人受害,是犯了嚴重的妄語罪。其他的妄語,有罪而輕一些。
是不飲酒戒。凡是能使人亂性的,就名為酒,絕對飲不得。雖然有些人說,飲酒於健康有益。但從佛法看來,可說一無是處。一、飲酒能亂性,每是不能自製的。醉了,不但誤事,而且平時不能說不能做的惡行,都會做出來。律記載有:一位佛弟子,本來持律謹嚴,為了飲酒醉了,同日犯了殺盜淫妄四重罪。所以說:「敗眾德」。其實,不但佛法中功德,就是世間的家庭幸福,朋友友誼,事業資財,也每因飲酒而破壞了。二、一切罪惡的根源,就是顛倒無知。而飲酒使人陷於迷亂顛倒狀態;飲酒成習,對於正念正知,是大障礙。有些人,因為常在醉鄉,生下兒女來,也精神失常,或者患著嚴重的白疑症。所以,飲酒雖似乎並非罪惡,而實是障礙智慧,敗壞眾德的罪魁。所以不但前四戒,「佛子」也「應」該謹嚴的「受持」不飲酒戒,以護持德行,並進而趣向以慧為本的出世法門。
前四戒,稱為性戒,其本身就是罪惡;無論受戒不受戒,都是犯罪的。不但佛法所不許(不過佛法更徹底),國法也是要制裁的。
答:受五戒而能持戒清淨的,那可說是「眾福之所歸」;如得了摩尼寶,一切珍寶都會來歸集一樣。由於持戒,現生不犯國法,受到社會的尊重,真是人天歡喜,天龍護持。邪惡的鬼神,退避都來不及,所以事事吉祥。持戒的,不作一切罪惡,心地清淨,報生人間天上;也可為定慧所依,引發出世功德。五戒的功德,實在說不盡!
12.八關齋戒的內容與意義為何? 為何又稱為近住戒?
一、不殺生;二、不盜;三、不淫;四、不妄語;五、不飲酒。此五支,與五戒相同;但不淫戒,在受戒的期限內,就是夫婦的正淫,也絕對禁止,與出家人相同,所以但說不淫。六、不著香花鬘不香油塗身及不歌舞倡伎不往觀聽(或分為二支),是不得塗脂抹粉插花,及嚴麗貴重的首飾;歌舞是不能看不能聽的,當然自己也不可作。七、不得坐臥高廣嚴麗的床座。八、不得非時食,就是過午不食。後三戒,與出家人相同。八戒中的不非時食,名為齋。
在家佛弟子,不能出家修行,而對於出家生活,卻非常欽慕。所以佛制八戒,為在家弟子的「加行」,一「日」一「夜」持「戒」。這是「隨順出離」行「者」──阿羅漢等,學習謹嚴淡泊的出家生活。受此戒的,近於僧伽或阿羅漢而住,所以叫近住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