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心與心所,約心的統覺及所有複雜的心理內容說。心所,是「 心所有法」,心所生起,繫屬於心而為心所有的。此心與心所,從依根緣境而發 識來說,每分為六識聚,而分別說明他的複雜內容與發展程序。
1.六識聚所有的心 所中,最一般的,即作意、觸、受、想、思五者。作意與觸,更為認識過程中的要素。
答:作意,如『中含』『象跡喻經』說:「若內眼處不壞者,外色便為光明所 照,而便有念,眼識得生」。此「念」,『雜心論』譯作憶;『智度論』譯作憶 念;玄奘即譯為作意。粗淺的說,此作意即注意。深刻的說,根境和合時,心即反應而起作用;由於心的警動,才發為了別的認識。此心的警動。反應,即作意 。古譯為憶念,這因為內心的警動,是在根取境相時,心中有熟習的觀念起來與 境相印合;由根境感發反應而起憶念與境相印合,這才成為認識。『入阿毘達磨 論』也說:「亦是憶持曾受境等」。唯識家的「警起心種」,也即此義的不同解 說。上座者的九心輪,在根識的矚「見」境界前,有「能引發」(藏譯作動), 即與作意──念的作用相同。
答:論到觸,習見的經句,如『雜含』(卷一三‧三0六經)說:「眼、色緣, 生眼識,三事和合觸,觸俱生受、想、思」。這即是根、境二和生識,根、境、 識三和合觸的明證。根、境和合生識,即由於根、境相對而引起覺了的識。此識 起時,依根緣境而成三事的和合;和合的識,即名為觸──感覺而成為認識。此觸,經部師解說為即是識,即觸境時的識,如『雜含』(卷一三‧三0七經)說:「眼色二種緣,生於心心法。識觸及俱生,受想等有因」。有部以識及觸為二 ,又是同時相應的;所以觸從三和生,又為令三和合的心所。
與根境相對的識,本沒有二者,但由於根取境的引動內心,心反應緣境而成為認識,此從外而內,從內而外的認識過程,似乎有內在心與緣境心的二者。如 作意與心,識與觸,即是如此。此認識過程,本為極迅速而難於分別先後的,也不能強作內外的劃分,不過為了說明方便而如此說。否則,易於誤會內心為離根境而恆在。
答:受、想、思與識觸俱生。經中曾說到受等依觸緣觸而生,因為不是識的觸境 而成為認識,一切感情、構想、意志作用,都無法表達出來。識為有情對境所起的認識,認識到的境界,必與自己相關而引起不同的情感;認識必有攝取境像而成為表象作用,或進而有推想、想像;認識外境,必引起對付外境的作用──思。所以佛法中,不論為五識的感性知識,意識的理性知識,都必會引起受、想、 思來。
答:古來,或主張心與心所同起,即同時而有極複雜的心理活動。或主張我們的 心識是獨一的,在極迅速的情況下,次第引起不同的心所。關於這,應從緣起觀的立場而抉擇他。認識作用,為相依共存的。如從和合的觀點而分析他,即發現 確為非常複雜而相應的心聚。但認識又為相續而起的,如從動的觀點,辨別認識 的內容,即知認識又確為先後別異的心流。從識觸而受,從受而想,從想而行的 認識過程,似乎與識觸與受、想、思俱生的見解相反;但在同時相應的學者中,對於認識的先後發展,也有此解說。
受,是情感的受,也是從承受到未能明確分別中間的探求。決定,即確定他是什麼,徹底明了而安立分別名言,這與想心所一致。染淨,即善惡心行,與勢用等相同。這樣,儘管同時起與前後起有諍,而在認識的發展過程中,識觸與受 、想、思,確乎可以看作先後代起而為一心聚的重心。
答: 根,即為善與惡的根本特性,其他善惡心所,都依此 而生起。三不善根,即貪、瞋、癡。貪是有情自體與環境的染著;癡──無明是 對於有情無情到切事理的蒙昧;瞋是對他──他人的不能關切,不能容忍的敵視。據真諦譯『隨相論』說:「如僧祗等部說:……煩惱即是隨眠等煩惱,隨眠煩 惱即是三不善根……,由有三不善根故起貪、瞋等不善」。這可見一般粗顯的貪、瞋、癡,從隱微的,潛行的染根──三不善根而生,三不善根即是隨眠。但上 座系的學者,以三不善根為欲界粗重的不善,於是乎別立三無記根或四無記根, 其實無記根不是經文所說的。四無記根的無明,為隱微的蒙昧心,從不同的性能 來分別:我見即癡分,我愛即貪分,我慢──自恃凌他即瞋分。於隱微蒙昧的覺了中,有此我見,我愛,我慢,成為有情識的──極深細的本質。這實為三不善根的內容,不過解說不同。此不善根為一切不善心所的根源;隱微蒙昧雖不是嚴 重的惡心,但到底是不清淨的。
答: 三善根,即無貪、無瞋、無癡,也是希微 而難以明確覺了的。即在到般有情的不善心中,善根也隱微的潛行於心的深處。 如經中說:「如是補特伽羅,善法隱沒,惡法出現,有隨俱行善根未斷」(順正 理論卷一八引經)。從此三善根而顯現流行,即一般心相應的無貪、無瞋、無癡 。如擴充發展到極高明處,無癡即般若,無瞋即大(慈)悲,無貪即三昧。三昧即定心;定學或稱心學,而經說「離貪故心得解脫」。無貪為心性明淨而不受染著,解脫自在,才是大定的極致。
9.學習五遍行心所與善惡心所對修行有何助益?(自由發揮題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