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意的梵語,即「末那」(不必作第七識解),是「思量」義。意的特殊含義,有二:
一、意為身心交感的中樞:有情的身心自體,為六根的總和,除前五色根外,還有意根。意根與五根的關係,如『中含』『大拘絺羅經』說: 「意為彼(五根)依」。五根是由四大所造成的清淨色,是物質的,屬於生理的。意根為精神的,屬於心理的。意為五根所依止,即是說:物質的生理機構,必 依心理而存在,而起作用;如心理一旦停止活動,生理的五根也即時變壞。所以 五根與意根,為相依而共存的,實為有情自體的兩面觀。從觸對物質世界看,沒有五根,即不能顯出意根的存在;從引發精神作用看,沒有意根,五根即沒有取 境生識的作用。試圖如下:
觀此圖,可見身根與意根的交感。意根與五根的關係,可從取境的作用而知。如眼根,像一架照相機,能攝取外境作資料,現為心相而生起眼識。意根是根,所以也能攝取境界。『中含』『 大拘絺羅經』說:「五根異行異境界,各各受(取)自境界,意為彼盡受境界」。意根不但有他獨特的(「別法處」)境界,還能承受五根所取的境界。五根如新聞的採訪員,意根是編輯部的外稿搜集者。意根能取五根的所取,又為五根起 用的所依。五根與意根的交感相通,即說明了意根為身心和合的中樞。
2.解釋心理作用時,為何不應偏重五根(物質)或意根(心理)?
答:意根為根身──含攝得眼、耳、鼻、舌四根的身根活動的所依,根身也是意根存在與生起的所依,二者如蘆束相依。五根中,身根此四根的範圍大,有眼、耳等是必有身根的。這可見意的特徵,即是與 根身的和合。低級有情,眼等四根可能是沒有的,但身根一定有,沒有即不成其為有情。有情自體即六根,六根或譯作六情,這是從情──情識、情愛而生起, 能生情而又與情相應的。身心相互依存,不即不離的有情觀,即從五根與意根的交感中顯出。有人說:心理作用是由物質結構的生理派生的,這是抹煞意根,偏 重物質。有人說:心是離根身而存在的,色根為心的產物,這是忽視色根,偏於心理。佛法的有情論,意根與五色根相依而存。單有五根,僅能與外境觸對,而不能發生認識作用;意根不離五根的活動,所以想分解五根而別求意根,也是不可能的。
答:1.六塵(六境),佛教用語及常見名相,也就是我們眼睛所看到的景色(稱為色塵)、耳朵所聽到的音聲(稱為聲塵)、鼻子嗅到的香味臭味等(稱為香塵)、舌頭接觸到的酸甜苦辣味等(稱為味塵)、身體所接觸到的軟硬冷熱觸覺等(稱為觸塵),及末那識(意根)所接觸到的覺受譬如漂亮或醜惡等(稱為法塵)。
2. 意根不但有他獨特的(「別法處」)境界,還能承受五根所取的境界。
答:意為認識作用的源泉:根是生義,如樹依根而發枝葉;六根能發識,所以稱根。平常說:依眼根生眼識,……依意根生意識,這還是大概的解說。精密的說:意根不但生意識,而且還能生前五識。所以凡能生認識的心理根源,都稱為意根;而從此所生的一切識,也可總名之為意識。意為認識作用的根源,研究此發識的根源,佛教有二派解說不同──也有綜合的:一、主張「過去意」,即無間滅意。以為前念(六)識滅,引生後念的識,前滅識為後起識的所依,前滅識即稱為意。一、主張「現在意」,六識生起的同時,即有意根存在,為六識所依。如波浪洶湧時,即依於同時的海水一樣。此同時現在意,即意根。所以意的另一特徵,即認識活動的泉源。依根本教義而論,意根應該是與六識同時存在的 ,如十八界中有六識界,同時還有意界。
答:從有情為本的立埸說,有情為六處和合的存在,意處為身心交感、認識活動的源泉。意根與身根的交感,即有情身心的統一。佛說「依意生識」,應以與根身相依存的「意」為根源。低級的有情,可能沒有眼、耳、鼻、舌,但身根是有的。身根為四大所造清淨色,由於地大增勝而成定形的機體;水大增勝而有液汁循環的機體;火大增勝而有消化的機體;風大增勝而有運動的機體;意與這身根 相應而生起的覺了,或觸對外境,從意起身識;或執取身根,執取身心自體,從意生(細)意識,這二者,無論如何微昧,微昧到不易理會,但是一切有情所必 具的。此(細)意識為「名色緣識,識緣名色」的有取識,即與極微細的我見、我愛、我慢相應的染識。像人類,意根與根身相應而生的覺了,外緣即明確的五 識。如定中根身所起的內觸識,及內取根身,執取自體的──細意識,也是極微 昧的。此外,有高度明確的意識,承受五識外緣的落謝影像,承受(細)意識內取的積集餘勢,承受前念意識的活動形態,發為一般明確的意識。重視佛陀「依意生識」的教義,「六處和合」的立埸,應從根身與意識的交感處,說明一切有 情共有的微細身識與意識,到達人類特有的明確意識。
答:心的梵語有四,但中國譯成同樣的心字。這裡所要說的,是「質多」。質多是「種種」的意義;但不就是種種,是由種種而存在而長成的 ,所以古來約「種種積集滋長」而解說為「集」。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六識 的認識,取之於外,同時留下所認識的印象於內,即成為心。識愈攀緣得多,內 存的心象也愈多,所以說種種滋長。這可見心的特殊含義,為精神界的統一。這 統一性的心,還可從多方面得到明證。如『雜含』(卷一0.二六七經)說:「 長夜心為貪欲所染,瞋恚、愚痴所染」,此即說相續心為三毒所染污。又如說「心心所」,依心而起種種心所,也即是以心為統一性的。又如說「心遠獨行」, 獨即有獨一的意義。所以此心為種種的集起義,又是種種的統一義。
識,約認識境界──內境、外境說。識由何來,由身心交感的──心理源泉 的意處而來。識生了又如何?識生後剎那即滅,留影象而充實內心,心是種種的 積集與統一。心與意,為內心的兩種特性:一是六識所引生的,一是六識所從生的,流出又流回。識多對境界說,意多對根身說,心多對心所說。
8.論及認識的來源有新熏說與本有說,為何無須為此爭論?
答:一般的心理學者或認識論者,論到認識的來源時,有的說:心如白紙,什麼都沒有,一切認識作用,都由生活經驗而漸漸生起、資長。如不和外境接觸,心就什麼也不會有。一切從經驗來,即所謂經驗派。有的說:認識作用的種種功能,是與生俱來的。如想像、思考、推測等種種認識功能,都本來就有,由外境的 觸對而引發,此即所謂理性派。以佛法來說,這即是新熏說與本有說。二家所說的,各見得一些,卻不是完善的。依佛法,有情為身心相依的共存體;心理活動,是無始以來,即由外而內──從識到心,又由內而外──從意到識,不斷的交流。有情無始以來,即有此心此意此識。不悟時間的幻惑性,推斷為本有或者始有,實在可以無須!
9.請分享生理與心理相互影響的個人經驗。(自由發揮題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