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滅有兩個意義:一、是滅除;二、是寂滅。滅除了苦痛的根源,才能解脫生死苦,實現涅槃的寂滅。從滅除來說:眾生在生死輪迴中, 從苦生苦,苦個不了,這是要滅除的對象。然解除眾生的生死苦迫,佛法並不著重到外界去改善。因為外物的改善,是不能徹底解決問題的。也不從這個色身去努力,如外道的修精練氣,求長生不老那樣。因為有生必有滅,長生與永生,不過是眾生的顛倒妄想。雖然苦報是業力所感的,但問題卻是煩惱。有了煩惱,就會發業,潤生;如斷了煩惱,就使有無量業種,也就乾枯而不再起用 。所以佛肯定地指出:要「滅」除生死大苦,「應」該「滅於惑」──煩惱。 如「惑滅」了,那就不再造業了,過去所有的業也就乾枯無用了。這樣,生死 「苦」果,就會徹底的「滅」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