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佛法,不是為了說明世間,而是為了解放自己,淨化世間。佛法 是理智的,德行的,知行綜貫的宗教,要從生活的經驗中實現出來。說它是最高 的哲學,不如說它是完善的道德,深化又廣化的道德好。釋尊從正覺中,開示了 緣起支性,更開示了聖道支性。聖道是恰到好處的道德,是向上、向正覺所必經 的常道,所以稱為「中道」、「正道」、「古仙人道」。這是佛陀所開示的惟一的人生正道──八正道。
2.何以故釋尊說人的前途不會因天神與祭師的祈禱而有所改變?
答:神教者以為德行的根源是神的,德行只是人怎麼服事神,人怎麼體貼神的意 思來待人,如離開了神,德行即無從說起。所以在神教中,不但人的德行變成了神的奴役,而迷妄的宗教行為,也被看為道德的,有價值的。釋尊的中道行,與 神教相反,從人與人──自他的合理行為,深化到內心,擴大到一切有情,無邊 世界。從人本的立埸,使德行從神的意旨中解放出來。『中含』『伽彌尼經』說 :「梵志(婆羅門)自高,事若干天,若眾生命終者,彼能令自在往來善處,生 於天上」。這種神教的祈禱,祭師的神權,佛以為,這等於投石水中,站在岸上 祈禱,希望大石會浮起來。實則我們前途的苦樂,決定於我們行業的善惡,決不 會因天神與祭師的祈禱而有所改變。所以說:「奉事日月水火,唱言扶接我去生 梵天者,無有是處」(長含三明經)。
答:神教的祭祀萬能,特別是血祭,釋尊也反對他:「若邪盛大會,繫群少特牛,水特,水牸,及諸羊犢,小小眾生悉皆傷殺 。逼迫苦切僕使作人,鞭笞恐怛,悲泣號呼。……如是等邪盛大會,我不稱嘆」 (雜含卷四‧八九經)。「作是布施供養,實生於罪」(卷四‧九三經)。這種殘殺犧牲,虐待僕役的大祭祀,那裡是布施,簡直是作惡!所以當時的人,都以為「沙門瞿曇,呵責一切諸祭祀法」。
答: 對於吠陀,特別是阿闥婆吠陀中的咒法,以及占卜星相等迷信,如『長含』『梵動經』說:「沙門瞿曇無如是事」。這些 ,都是無知的產物,凡是「見(真)諦人,信卜問吉兇者,終無是處。……生極 苦……乃至斷命,捨離此內,更從外(道)求……或持一句咒、二句、三句、四 句、多句、百千句咒、令脫我苦者,終無是處」(中含多界經)。說得徹底些, 如『雜含』(卷四十‧一一一八經)說:「幻法,若學者,令人墮地獄」。總之 ,因神教而引起的祈禱、祭祀、咒術,種種迷信行為,佛法中一概否認。
答:因神教而引起的祈禱、祭祀、咒術,種種迷信行為,佛法中一概否認。不但否定神教的迷信行為,而且巧妙的改造他。如婆羅門教的祭祀,用三火,佛也說三 火,但三火是:供養父母名根本火,供養妻兒眷屬名居家火,供養沙門婆羅門名 福田火(雜含卷四‧九三經)。神教徒禮拜六方,佛也說禮拜六方,但這是親子 、師生、夫婦、親友、主僕、宗教師與信徒間的合理的義務(中含善生經)。釋尊肅清了神教的宗教道德,使人生正道從神教中解放出來,確立於人類的立埸 為佛法中道的特色。
答:人類原為平等的,由於職業的分化,成為不同的職業層;由種族的盛衰,造成自由民與奴隸,這是古代社會的一般情形。初期的宗教,與種族相結合,成為氏族的宗教。這才因種族的盛衰,而弱者的宗教被排斥,宗 教就成為勝利者的特權。如耶和華為以色列人的上帝,以色列人是上帝的選民; 婆羅門教為婆羅門、剎帝利、吠奢的宗教,首陀羅沒有依宗教而得再生的權利。 印度的四姓階級制,不但是世俗的,而且與宗教相附合。佛以為:「四姓皆等, 無有種種勝(不)如差別」。因為無論從財力說,從法律說,從政治說,從道德 說(雜含卷二0‧五四八經);從女人所生說,從隨業受報與修道解脫說(中含婆羅婆堂經),四姓完全是平等的,是機會均等的。四姓不過是職業分化,人為的非法階級──婆羅門假託神權的四姓說,等於「如有人強與他肉,而作是說:士夫可食!當與我直」(中含鬱瘦歌邏經)。佛說四姓平等,即種族優劣的根本否定。這在宗教中,佛法即為一切人的宗教。所以四姓「出家學道,無復本姓,但言沙門釋迦弟子」(增含苦樂品)優婆離尊者,出身賤族,為持律第一上座, 這可見佛法的人類平等精神。
答:男與女,約信仰、德行、智慧,佛法中毫無差別。如在家的信眾,男子為優 婆塞,女子即是優婆夷。出家眾,男子為沙彌、比丘,女子即為沙彌尼、比丘尼。女眾與男眾,同樣的可以修道解脫。依這道器的平等觀,生理差別的男女形相,毫無關係。如『雜含』(卷四五‧一一九九經)蘇摩尼所說:「心入於正受,女形復何為」!女眾有大慧大力的,當時實不在少數。但釋尊制戒攝僧,為世俗 悉檀(智論卷一),即不能不受當時的──重男輕女的社會情形所限制。所以對女眾的出家,釋尊曾大費躊躇,不得不為他們定下敬法(中含瞿曇彌經)。女眾雖自成集團,而成為附屬於男眾的。釋尊答應了阿難的請求,准許女眾出家,這可見起初的審慎,即考慮怎樣才能使女眾出家,能適應現社會,不致障礙佛法的宏通。由於佛法多為比丘說,所以對於男女的性欲,偏重于呵責女色。如說:「女人梵行垢,女則累世間」(雜含卷三六‧一0一九經)。其實,如為女眾說法 ,不就是「男人梵行垢,男則累世間」嗎?二千多年的佛法,一直在男眾手裡。不能發揚佛法的男女平等精神,不能扶助女眾,提高女眾,反而多少傾向于重男輕女,甚至鄙棄女眾,厭惡女眾,以為女眾不可教,這實在是對于佛法的歪曲!
答: 法不但是人類的,而且是一切有情的。佛法所要救濟 的,是一切有情,所以學佛者應擴大心胸,以救護一切有情為事業。這是佛法的 廣大處,如菩薩的悲心激發,不惜以身喂虎(本生談)。然而佛在人間,佛法的 修學者與被救護者,到底是以人類為主。如基于自他和樂共存的道德律,殺生的 罪惡,對于人、畜生、螻蟻,是有差別的;對于畜生、凡夫、聖人的布施,功德 也不同。如忽略這普度一切有情而以人類為本的精神,如某些人專心于放生── 魚,蛇、龜、鱉,而對于罹難的人類,反而不聞不問,這即違反了佛法的精神。
9.台灣充斥很多迷信行為,試分享將其以佛法淨化的例子? (自由發揮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