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以有情為中心,論到自他、心境、物我的佛法,唯一的特色,是因緣 論。如『雜含』說:「我論因說因。……有因有緣集世間,有因有緣世間集;有 因有緣滅世間,有因有緣世間滅」(卷二‧五三經)。因與緣,佛陀不曾有嚴格 的界說。但從相對的差別說:因約特性說,緣約力用說;因指主要的,緣指一般的。因緣可以總論,即每一法的生起,必須具備某些條件;凡是能為生起某法的 條件,就稱為此法的因緣。不但是生起,就是某一法的否定──滅而不存在,也不是自然的,也需要具備種種障礙或破壞的條件,這也可說是因緣。
答:佛法所說的 集──生與滅,都依於因緣。這是在說明世間是什麼,為什麼生起,怎樣才會滅去。從這生滅因緣的把握中,指導人去怎樣實行,達到目的。人生現有的痛苦困難,要追求痛苦的原因,知道了痛苦的原因,即知道沒有此因,困苦即會消滅。但這非求得對治此困苦的方法不可,如害病求醫,先要從病象而測知病因,然後 再以對治病因的藥方,使病者吃下,才能痊愈。因此,學佛的有首先推究因緣的 必要。知道了世間困苦的所以生,所以滅的條件,才能合理的解決他,使應生的 生起,應滅的滅除。從前釋尊初轉法輪,開示四諦,四諦即是染淨因果的解說。
答: 人類文化的開展,本來都由於探求因緣。如冷了有求暖的 需要,於是追求為什麼冷,怎樣才不會冷,發現取暖的方法。一切知識,無不從 這察果知因中得來。不過因緣極為深細,一般每流於錯誤。在釋尊未出世前,印 度就有許多外道,他們也有講因緣的。但以佛的眼光看來,他們所講的因緣,都不正確,佛法稱之為「邪因」或「非因計因」。
答:宿作論,也可名為定命論。他們也說由於過去的業力,感得今生的果報。但以為世間的一切,無不由生前業力招感的,對於現生的行為價值,也即是現 生的因緣,完全抹煞了。若真的世間一切現象,都是由前生鑄定的,那就等於否定現生努力的價值。佛法雖也說由前生行為的好惡,影響今生的苦樂果報,但更重視現生的因緣力。如小孩出生後,身體是健康的,後因胡吃亂喝以致生病死亡 ,這能說是前生造定的嗎?如果可以說是前生造定的,那末強盜無理劫奪來的財物,也應說是前生造定的了。佛法正確的因緣論,是徹底反對這種抹煞現生的努力而專講命定的。佛法與宿命論的不同,就在重視現生努力與否。
答:尊祐論, 這是將人生的一切遭遇,都歸結到神的意旨中。以為世間的一切,不是人的力量所能奈何的,要上帝或梵天,才有這種力量,創造而安排世間的一切,對於這種尊祐論,佛法是徹底否定,毫不猶疑。因為世間的一切,有好的也有壞的,如完 全出於神的意旨,即等於否定人生,這實是莫大的錯誤!不自己努力,單是在神 前禱告,或是許願,要想達到目的,必然是不可能的,佛法否認決定一切命運的 主宰,人世的好壞,不是外來的,須由自己與大家來決定。以上所說的兩類思想 ,在佛法長期流變中,多少混雜在佛法中,我們必須認清揀別才好!
答:除此兩種邪 因論而外,有的也談因緣,也注重自作自受,但還是錯誤的。像印度的苦行外道們,以為在現生中多吃些苦,未來即能得樂。其實,這苦是冤枉吃的,因為無意義的苦行,與自己所要求的目的,毫沒一點因果關係,這也是非因計因。
答:佛說:一切現象無不是有因果性的,要求正確而必然的因果關係,不可攏統的講因緣。佛法所說因果,範圍非常廣泛,一切都在因果法則中。但佛法所重的,在乎思想與行為的因果律,指導人該怎樣做,怎樣才能做得好。小呢,自己得到安樂;大之,使世界都得到安樂,得到究竟的解脫。
9.試分享觀察因緣的方法與對自己修行的助益(自由發揮題)。
一直想說 諦是什麼意思呢? 查到的資料分享如下 :
「諦」是真理的意思。「四諦」即指四種真實的真理,即「苦、集、滅、道」。
苦諦:是指人生的各種痛苦,人的一生,從出生到死亡,充滿著各種痛苦和煩惱,如何解脫修行的最終目標。
集諦:是指引起痛苦的原因和根據。「集」是招集的意思,能夠起到招感集起苦果的作用。身心活動與結業相應,會招致未來生死之苦,所以稱為集,一切煩惱惑業,必能招致之途生死苦果,故稱集諦。「業」指身業、意業,有情眾生的語言、行為和意識能使人產生慾望和煩惱,從而引起人生痛苦。
滅諦:是修行的最終目標,即滅除種種煩惱和痛苦,達到不生不滅,解脫與自在的境界。此境沒有痛苦和煩惱的纏縛,處於永恆寂靜,故稱滅諦。
道諦:是指脫離「苦、集」的纏縛,達到「滅諦」所需的修行方法和實踐道路,通常指「八正道」,意為八種通向彼岸的正確道路和修行方法。即正見、正思維、正語、正業、正命、正精進、正念、正定。
四諦,又叫四聖諦。「諦」字是古印度梵文的音譯,意譯為「不顛倒」,引申義就是「真理」,「聖諦」就是聖人所知之絕對正確的真理,那麼,「四聖諦」就是聖人所知之絕對正確的四條真理。
《中論疏》說:「四諦是迷悟之本,迷之則六道紛然,悟之則有三乘賢聖。」也就是說,若能如實知見四諦,便是聖者,因此稱為「四聖諦」。四諦的四條絕對正確的真理就是苦、集、滅、道,四諦告訴人們世間的因果以及出世間的因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