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有情的流轉生死,與業有深切的關係。業的梵語為「羯磨」,本為 「作事」的意思。如僧團中關於僧事的處理,都稱為羯磨。但從奧義書以來,羯磨早已含有深刻的意義,被看作有情流轉生死的動力。如『布利哈德奧義書』( 四、四,二──五)說:「人依欲而成,因欲而有意向,因意向而有業,因業而有果」。然在佛典中,漢譯『雜含』雖偶而也有論到業的,如說:「諸業愛無明 ,因積他世陰」(卷一三‧三0七經)。「有業報而無作者,此陰滅已,異陰相續」(卷一三‧三三五經)。但巴利本缺。業說,為佛法應有的內容,但在佛世 ,似乎還沒有重要的地位。這要到『中』與『增一』、『長阿含』,才特別發揮 起來。
2.外道由我出發的業力觀與佛法的業力觀說有何差別?
答:印度舊有的「業」說,無論為傳統的一元論,新起的二元論,總是與「我」 相結合的。或以業為自我所幻現的──自作,或以業為我以外的動作──他作, 都相信由於業而創闢一新的環境──身心、世界,「我」即幽囚於其中。釋尊的正覺,即根本否定此我,所以非自作,非他作,即依中道的緣起,說明此生死的流轉。如『雜含』(卷一二‧三00經)說:「自作自覺(受),即墮常見;他作他覺,即墮斷見。義說法說,離此二邊,處於中道而說法,所謂此有故彼有, 此起故彼起」等。浮彌尊者與外道論法,也否定自作、他作、共作、無因作,而說「世尊說:苦樂從緣起生」(雜含卷一四‧三四三經)。這可見釋尊的教說, 實以緣起說明生死的流轉;即從身心關涉環境──自然、社會、身心──的展轉相依,次第相續的活動中去說明。後來業力說的發揚,由於緣起支的解說而多少通俗化。
3.試述行的意義,為何緣起中的行支是五蘊現起的動力?
答:正覺的緣起觀,一切是展轉相依,生滅相續的大活動,也可說「大用流行」 。活動的一切,為無限活動過程與活動過程的形態,不斷的在發生、安住、變異、消滅中推移,總名為「行」。所以說:「諸行無常」。這一切行,沒有不變性 、主宰性的,所以說:「眼(等世間諸行)空,常恒不變易法空,我(我)所空 。所以者何?此性自爾」(雜含卷九‧二三二經)。原來,行與有為、業、作( 力用)等字,字根是同一的。行是正在活動著的;有為是活動所作成的;業是活 動的見於事相;作是活動的力用。其中,行與有為,為佛法重要術語,尤其是行 。行是世間的一切,佛法以有情為本,所以世間諸行,不外乎情愛為中心的活動 。像五蘊中的行蘊,即以思心所為主。經上也說:「五受陰是本行所作,本所思 願」(雜含卷一0‧二六0經)。緣起支中的行支,也解說為「身行、語行、意行」,即思心所為中心的身語意的活動。從展轉相依、生滅相續的諸行中,抉出(愛俱)思心所為中心的行支、行蘊,為五蘊現起的動力。由於這是相依相續的活動,所以當下能開示無常無我的深義。後代學者每忽略行業的緣起性,從靜止、孤立的觀點去思考,所以通俗化的業報說,每流於膚淺!
4.佛法業力說如何否定有情的命運完全由他力決定的見解?
答:自力創造非他力:人類在環境──自然、社會、身心中,常覺到受有某種力量的限制或支配,不是自己所能轉移與克服的;於是想像有大力者操縱其間,是神力、是天命等。但人類不能忍受這樣的無情虐待,發出打開現實,改造未來的確信。覺得這是可能轉變的,可以從自己身心──合於因果事理的努力中完成。這確信自己身心行為的價值,即達到否定神權等他力,為「人定勝天」的具體解說。人類在環境中,雖從來就在自己努力的情況下,獲得自己的一切。但對於不易改轉的自然現象,社會局勢,身心積習,最初看作神力、魔力(魔是神的 相對性)的支配,覺得可以從自己對於神、魔等的信虔、服從等中得到改善。這或者以物品去祭祀,禱告即祭祀的願詞、讚詞;或者以咒術去遣召。進一步,覺得這是祭祀與咒術的力量,是自己身心虔敬動作的力量,使神與魔不能不如此。自我的業力說,即從此興起。佛陀使業力從神秘的祭祀與咒術中解放出來,使人類合理的行為,成為改善過去、開拓未來的力量。
5.佛如何從業力的立場,破除社會階級性本由上天決定的神話?
答:機會均等非特殊:神教者根源於神的階級性,造成人為的社會階級。什 麼上帝選民,什麼婆羅門、剎帝利、吠奢為再生族,強調現前社會的階級性。佛法從業力的立埸,徹底反對他,認為人類的種種差別,一切為業所決定。業是在不斷變遷中的,由於現生行為的善惡,種族的優勝者可能沒落,劣敗者可能上昇。所以不否定現前的事實,但並不使現前的情況神化,看作無可挽回。
6.即便此生命運悲慘,為何佛認為未來的前途是光明的?
答:前途光明非絕望:從未來的要求說,人類是於未來存有光明希望的。但神教者為了配合政治優勢──統治的永久起見,編別為神的子孫與不屬於神的子 孫。神的子孫得再生,不屬於神的子孫,如印度四姓中的首陀族,沒有信受神教 而得再生的權利。他們是一切都完了,永久沒落、幻滅!即使是基督教,能消泯 此一限制,但由於神的殘酷性,對於人類一期的死亡,竟宣告他永生天國與永受火獄的判決。不知人類的陷入岐途,或由於社會的惡力,或由於自己的錯誤,本 是極為普遍的。陷入岐途甚至造成重大罪惡者,即使無力自拔,也沒有不希望未來的新生。即是死了,兒孫也不安於父祖的沈淪。所以神教者的未來裁判,實充滿了無情的殘酷,違反人類的共同希求。佛法的業力說,以一切為有情行為價值所成。既成環境的惡劣,由於過去的錯誤,應從現在身心合理努力中去變革。即 使是此生無力自拔,但未來的慘運,並非結局而是過程。一切有情在同趨於究竟圓滿的旅程中,無論是落於地獄、餓鬼、畜生,輪迴而不知出路,但終究要在自 己身心的改善中,完成解脫。所以三世業感說,予人類以永不失望的光明。
答: 善惡有報非懷疑:現生行為與境遇的不必一致,引起一些人對於道德律 ──為善得福,為惡得禍的懷疑。然而人類向上的善行,到底需要遵行,這不能不對於人生努力向上的行為價值,求得一肯定的著落。或者寄託於子孫的禍福, 或者社會的治亂,或者內心的安慰與苦痛。不過,瞽瞍生舜,堯生丹朱,父子間顯然沒有必然的關係。而沒有子女的,豈非毫無著落!社會的墮落與進步,確與 我們的行為有關。但以此為行為價值的唯一歸著,即不能恰當。而且,地球會毀 壞,此地球的人類社會也要一切過去,我們的善行到底能有多大意義!如善行、惡行僅招致內心的安慰與苦痛,這過於虛玄!如作惡者以惡行為快心的,豈非即大可以作惡!所以人類必需行善,不可作惡的價值肯定,都不是這些所能說明的 。特別是行善而遭遇不幸時,想以子孫、社會、內心來安慰,決難以滿足一般的要求。這樣,惟有三世業感說,能說明現在行為與遭遇的不一致。「善惡到頭終 有報,只爭來早與來遲」。儘可盡自己的努力以向上,不必因現在遭遇而動搖為善的決心。肯定行為價值的業感說,是怎樣的入情入理!?
8.見善人受苦、惡人享福,您有什麼想法?(自由發揮題)。